驅動型土壤耕作機械

驅動型土壤耕作機械是指工作部件由拖拉機動力輸出軸或用其他方式直接驅動作旋轉或往復運動的土壤耕作機械。19世紀40年代,英國人創製了由蒸汽拖拉機驅動的掘土叉(即動力鍬)和螺旋鬆土器等。

驅動型土壤耕作機械

正文

工作部件由拖拉機動力輸出軸或用其他方式直接驅動作旋轉或往復運動的土壤耕作機械。與非驅動型土壤耕作機械相比,它能使土壤更為疏鬆細碎,形成表面平坦的種床。
概況 19世紀40年代,英國人創製了由蒸汽拖拉機驅動的掘土叉(即動力鍬)和螺旋鬆土器等。以後歐美各國相繼製成了各種類型的驅動型土壤耕作機械。1896年匈牙利的A.邁奇瓦爾特創製了旋轉犁。1930年以後,這類機械的套用日益普遍,初期都是小型的,所需動力一般在10千瓦以下,用於種植花草的庭院耕作。後來日本從20世紀40年代末開始使用旋耕機耕翻水稻田,才擴大到大田作業。60年代歐洲創製的驅動型釘齒耙(往復驅動耙和立式轉齒耙)也逐漸得到推廣。中國自50年代末開始研製和生產旋耕機,70年代製成水田驅動耙和動力水田中耕機。驅動型土壤耕作機械的使用標誌了土壤耕作機械技術發展的新階段。
類型 驅動型土壤耕作機械的主要類型有用於土壤基本耕作的旋耕機、動力鍬、旋轉鋤、旋轉犁等;用於表土耕作的往復驅動耙、立式轉齒耙、水田驅動耙(見)和動力水田中耕機(見中耕機械)等。此外,還有由非驅動型和驅動型工作部件組合而成的耕耙犁(見聯合耕作機)。
動力鍬 有4~10個鍬式工作部件,鍬柄同一根橫置水平曲軸連線。作業時,拖拉機動力輸出軸通過減速齒輪和曲柄連桿機構驅動曲軸旋轉,使各鍬形工作部件交替做類似人用鍬挖土的動作,挖起並拋擲土垡。耕深10~35厘米,土垡架空性好,在潮濕粘重和雜草根系多的土壤中耕作性能良好,適用於果園、葡萄園、茶園、水稻田和蘆葦地等的耕作。
旋轉鋤 具有安裝在水平橫軸上的鋤鏟式工作部件(圖1),橫軸由拖拉機動力輸出軸驅動旋轉,鋤鏟的配置和橫軸傳動方式同旋耕機相似,但轉速較低,一般為40~80轉/分鐘。 作業時各個鋤鏟交替挖起土垡並向後翻轉落地。鋤鏟工作時產生推動機器前進的土壤反力,使拖拉機輪胎不致打滑,從而減少能量消耗。適宜於在潮濕、粘重土壤中作業,最大耕深可達26厘米,耕後不會形成犁底層,因此土壤的透水性好。

旋轉犁 犁體由動力驅動作旋轉運動,根據犁體的形狀和配置方式有立式或臥式螺旋犁、旋槳式犁等類型。其主要特點是可用功率較小的拖拉機進行較深的耕作,且能使耕作層土壤疏鬆細碎。旋槳式犁的工作部件是一個具有立式轉軸的螺旋槳(圖2),具有3~4片同鏵式犁犁壁相似的菱形曲面槳葉,通常同手扶拖拉機配套作業。螺旋槳旋轉時,各片槳葉依次把土垡鏟起並向一側拋出,耕後留下的犁溝由下一行程的土垡覆蓋。具有較強的碎土能力,適宜於潮濕粘重土壤的耕翻,耕深可達30~4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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