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1、貫徹實施國家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教育體育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教育體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推進全市公共體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
2、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體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擬訂全市教育體育改革和發展規劃;負責教育綜合改革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3、負責本部門教育體育經費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撥款、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市教育體育經費投入情況和教育體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4、負責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組織審定基礎教育教學的東西教材和補充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檢測工作。
5、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
6、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7、參與管理全市各類高等教育,負責全市高等學校發展規劃的制定及高等學校的申辦工作;負責高層次非學歷教育學校(機構)辦學許可證年檢的。
8、負責民辦教育的綜合協調工作。擬定民辦教育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做好民辦學校的引資辦學工作。
9、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及安全穩定工作。
10、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實施;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的表彰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教育體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11、擬訂全市中等學校招生計畫及招生考試政策;參與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大中專院校開展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12、負責全市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的科研工作;負責全市勤工儉學、教學儀器設備供應工作和教育體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13、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國語推廣工作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14、負責教育類網站和網校備案前置審批工作;負責教育類網站和網校備案年度審核工作;負責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工作;負責臨時占用體育設施的審批工作;負責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審批工作。
15、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16、促進體育市場發展,規範體育產業發展;指導和監督體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
17、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組織體育領域的信息交流工作。
18、組織舉辦全市綜合性運動會、各類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各類體育比賽;健全和完善全市業餘訓練網路,培養輸送優秀體育人才;負責等級裁判員(二級)、等級運動員(二級)和社會體育指導員(二級)的審批工作。
19、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同國內外的教育體育交流與合作;監督、指導教育體育社團組織工作,監督、管理體育場所經營活動。
20、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工作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負責機關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文秘、機要、會務、保密、宣傳、信息、檔案、保衛、後期、計畫生育、應急管理、督查督辦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及行政複議和對外應訴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指導、檢查督促全市教育體育系統信訪工作。
(二)人事科(駐馬店市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工作;規劃並指導教育體育行政管理人員及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含幼稚園園長)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承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工作;負責全市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分析;負責高等層次非學歷教育學校(機構)辦學許可證年檢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撤消和更名;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所屬單位教育體育事業費預決算;籌措、撥付和管理教育體育經費;管理教育體育基本建設項目、基建投資工作。
(四)基礎教育一科
承擔義務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規劃,提出保障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和課程改革;組織選定義務教育階段課程教科書,指導教學信息、圖書館、實驗設備配備工作;指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負責全市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的管理、教學資源開發、人員培訓、套用指導等工作。
(五)基礎教育二科
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巨觀管理;擬訂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本教學檔案;負責核定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畫;組織選定普通高中、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課程教科書,推進普通高中、學前教育及特殊教育教學和課程改革;指導普通高中、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實驗設備配備工作,負責普通高中、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學校安全管理。
(六)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市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負責核定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畫;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師資培訓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德育、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承擔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管理和指導工作。
(七)師資培訓科
負責全市中國小師資隊伍建設;指導全市中國小教師的培養和培訓工作;歸口管理全市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師德建設。
(八)科學技術科
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的科研規劃工作;指導教育體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參與管理全市各類高等教育,負責高等學校發展規劃的制定及高等學校的申辦;指導教育學會開展工作。
(九)民辦教育科
負責全市民辦教育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全市民辦教育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指導民辦學校的教育教學、教師培訓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民辦學校的引資辦學工作;配合相關科室做好學籍管理及招生簡章、廣告的備案工作,指導民辦教育協會工作。
(十)民眾體育科
擬訂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 負責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審批工作;承擔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的工作;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二級)的審批工作;指導開展全市民眾性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
(十一)青少年體育科
擬訂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工作規劃草案、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負責等級裁判員(二級)、等級運動員(二級)的審批工作;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全市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建設和有關學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導開展青少年業餘訓練及相關活動;負責市運會和全市性體育比賽的組織工作。
(十二)體育產業科
擬訂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草案;指導、協調全市體育產業發展;承擔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的具體工作;指導體育公共設施建設,承擔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臨時占用體育設施的審批工作;審核體育社團和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監督指導體育社團組織工作;指導並監督體育彩票的發行工作。
(十三)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負責局機關離休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休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紀檢(監察)和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教育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51名(含紀檢監察單列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書記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5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0名。
領導簡介
王和平,市教育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市教體局全面工作。
鄢忠偉,市教育體育局黨組副書記、調研員,分管幹部人事、學生資助、青少年體育等工作。聯繫科室和單位:人事科、青少年體育科、駐馬店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苗炳啟,市教育體育局副局長,分管基礎教育、基礎教研等工作。聯繫科室和單位:基礎教育一科、基礎教育二科、駐馬店市基礎教研室、局直中國小校。
王春生,市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糾風審計、信訪穩定、勤工儉學及教育技術裝備管理、中國小勞動技術教育等工作。聯繫科室和單位:監察室、駐馬店市勤工儉學教學設備管理站、駐馬店市中小學生實踐基地。
丁田雲,市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社會體育等工作,聯繫科室和單位:駐馬店市體育總會秘書處。
彭蒸,市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機關財務事務、師資培訓、教育督導、綜合治理等工作。聯繫科室和單位:辦公室、師資培訓科、駐馬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汝南幼兒師範學校。
魏繼河,市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民辦教育、電化教育、教育學會、老科協等工作。聯繫科室和單位: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民辦教育科、高等教育科、駐馬店市職業技術成人教學研究室、駐馬店市電化教育館、局直中等職業學校、駐馬店市教育學會。
齊宏玉,市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市招生辦公室主任、黨支部書記,分管高等院校招生考試、語言文字等工作。聯繫科室和單位:駐馬店市招生辦公室、駐馬店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賈振峰,市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計畫財務、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等工作。聯繫科室和單位:計畫財務科、駐馬店市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站。
韓偉,市教育體育局副局長,分管體育產業工作,協調體育彩票工作等,聯繫科室和單位:體育產業科。
李慧同志,市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黨務、工會、共青團、婦女兒童、計畫生育、教育信息化、精神文明創建、雙擁、駐村幫扶、老幹部、關心下一代等工作。聯繫科室和單位:黨委辦公室、離退休人員工作科、駐馬店市教育信息資料中心。
王睿,市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民眾體育工作,協調老年人體育工作等。聯繫科室和單位:民眾體育科。
姜福君,市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市體校校長,負責市體校全面工作。
朱振江,市教育體育局副調研員,協助苗炳啟副局長工作。
何雪峰,市教育體育局副調研員,協助魏繼河副局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