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他自1977年入稅務系統工作,至今已辛勤工作了22年。1994年9月,國地稅分設以來,在底子薄、基礎差、點多、線長、面廣、稅源小、任務重等困難十分突出的情況下,他被調任新城區地稅局局長,他一步一個腳印,一步一個台階,以身作則,說到做到,是一個飽含實踐工作經驗的實幹家,在稅收事業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績,1994年第四季度完成了全年地稅稅收入庫的30%,1995年實現稅收3154萬元,超額完成任務的5%,比上年增長了16%,1996年實現稅收4220萬元,超額完成任務20.31%,比上年增長了33.8%,1997年實現稅收5680萬元,在任務增長32。7%的前提下,提前21天完成市局下達的稅收任務;1998年完成稅收任務6578萬元。
個人榮譽
他工作認真負責、勤奮好學。1989、1991年市委授予他“先進工作者”的光榮稱號。1992年他被內蒙古自治區評為全區稅法宣傳先進個人,1994—1998年連續5年被評為優秀黨務工作者。1997年市局授予他“全市民族團結先進個人”稱號。1998年當選為新城區人大代表,並被《中國法制建設成就(內蒙古專輯)》編委會聘為特邀編委,還發表《論〈征管法〉實踐中的執法手段弱化》這一論文被收集在《中國財政金融大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