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4.07-1990.02徐州市農業局經作科辦事員
1990.02-1992.02徐州市農業局經作科副科長
1992.02-1997.12徐州市農業局經作科科長
1997.12-1999.06徐州市農業局糧食科科長
1999.06-2002.08徐州市農業局副局長(其間:1999.07-2002.08掛職任新疆塔城地區農業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2.08-2005.01徐州市農業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5.01-2007.01沛縣縣委副書記(2003.09-2005.07中國農業大學農業推廣與創新管理專業本科學習)
2007.01-2007.02沛縣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2007.02-2010.07沛縣縣委副書記、縣長(2007.12獲揚州大學農業推廣碩士學位;2007.09-2010.07江蘇省委黨校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研究生學習)
2010.07-2010.09沛縣縣委書記、縣長
2010.09-2011.01沛縣縣委書記
2011.01-2013.12沛縣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3.12-2017.02徐州市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
2017.02-徐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徐礦集團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徐州礦務局副局長
社會兼職
揚州大學兼職教授、碩士生導師,江蘇師範大學兼職教授,江蘇省委黨校江蘇小康與現代化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中國農學會會員,中國園藝學會長江蔬菜協會、江蘇省食用菌協會、江蘇省花卉協會常務理事,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中國散文學會、江蘇省作家協會會員、徐州市作協副主席。
著述作品
先後獲省(部)、市級科技成果30餘項,發表散文、論文、著作200餘篇,出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實踐與思考》、《天下漢風》、《永遠的湖邊草》、《百強之路》、《我的鄉村我的鄉親》、《轉型跨越的動力源》等論著9部300餘萬字。散文《母親》榮獲中國散文華表獎特等獎,入編中學生語文教輔。
行政處分
2016年12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江蘇華達鋼鐵有限公司和河北安豐鋼鐵有限公司違法違規行為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華達公司等長期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地條鋼”,江蘇省政府及有關市、縣政府存在失職失責行為,給予徐州市副市長馮興振行政記大過處分。
2017年11月,江蘇通報中央環保督查追究問題問責情況,江蘇省對徐州博瑞特鋼有限公司等 5 家企業的 4 台燒結機、1 座高爐和 5 台中頻爐均屬於應淘汰的生產設備,長期違法生產;銅山區利國鎮的 49 座非法小球團豎爐中,有 13 座屬於應淘汰的生產設備。徐州市政府及市經信委對落後產能缺乏管控,存在不作為問題。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徐州市副市長馮興振行政記大過處分並組織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