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馮建民(1956年-2006年9月8日),已故香港警務人員,階至總警司。加入香港警隊後,先後在東亞大學、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國際刑警總部、清華大學、中國公安大學等進修,並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律學文憑。
個人經歷
1973年,馮建民完成中四後放棄學業,加入第一屆警察少年訓練學校,次年畢業時獲銀笛獎。1974年至1979年期間,馮建民先後駐守毒品調查科(NB)、尖沙咀警區及警察機動部隊(PTU)。
1979年,馮建民晉升為警長,並且出任少年警察訓練學校教官。1983年,升為督察;1985年,晉升高級督察。1986年,升至總督察,曾駐牛頭角分區、油尖警區及九龍總區總部。1991年,晉升警司,曾駐觀塘警區、機動部隊、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國際刑警科。1997年,晉升為高級警司,派駐聯絡事務科及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並獲頒香港警察長期服務獎章。1999年,升為總警司,派駐警察公共關係科、邊界區,獲頒香港警察長期服務獎章第一加敘勛扣。2003年,擔任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主管,被坊間稱為“O記一哥”。上任後,馮建民對季炳雄案極為重視,並且派員跟蹤其同黨吳振強。警隊後憑吳振強與外界的電話聯絡,成功勾出季炳雄的行蹤,最終成功緝獲頭號通緝犯季炳雄。同年,獲頒警察榮譽獎章。2004年,策劃“火苗”、“火根”掃黃行動,瓦解了由黑幫操控、每年獲利逾億元的色情網咖集團,並獲頒香港警察長期服務獎章第二加敘勛扣。
馮建民曾經獲得邀請到英國布林斯山英國警察訓練及發展中心,在一個海外高級警務人員國際策略領袖課程中作專題演講,講解亞太區跨境罪行的情況。
2005年末,馮建民被指在“Ba叔案”中收受賄款,受到廉政公署調查,被警隊勒令休假、暫止一切的職務,假後被平調往總部支援課,負責內勤事務。2006年3月8日下午,馮建民被發現半昏迷於大埔汀角路一間村屋內,懷疑曾經企圖自殺。警察在現場發現有燒炭的痕跡,並且發現有藥丸,但是沒有遺書。馮建民被送往那打素醫院,情況嚴重但無生命危險,警方將案為企圖自殺案。2006年9月8日下午,馮建民在葵涌祖堯邨墮樓身亡 ,同月29日,在世界殯儀館設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