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鳳剛

馬鳳剛(1855~1924),字端峰,號蔭梧,長官店人。 李家告到縣府,縣官受了白家賄賂,不予處理。 李家又到蚌埠執法處喊冤,馬鳳剛將白貴三審訊收監。

馬鳳剛(1855~1924),字端峰,號蔭梧,長官店人。回族。清光緒年間文舉,初任陝西省白水縣知縣。光緒廿六年(1900年)八月十四,八國聯軍攻陷北京,慈禧太后偕光緒帝倉皇出宮,逃往西安,途經白水縣,馬鳳剛恭迎聖駕,殷勤侍俸,博得慈禧的歡心。次年《辛丑條約》簽訂後,慈禧與光緒帝回到北京,大賞救駕與接駕的功臣,賜給鳳剛御酒10瓶,火腿1隻,並賜其父馬崇德進士功名,封其母為誥命夫人,賜龍頭拐杖1支,鳳剛升任西安知府。
辛亥革命後,辭職還鄉。民國3年(1914年)任蚌埠執法處長。時有阜陽縣口子集白貴三,因田產糾紛,打死鄰居李姓。李家告到縣府,縣官受了白家賄賂,不予處理。李家又到蚌埠執法處喊冤,馬鳳剛將白貴三審訊收監。白又故伎重演,賄賂銀幣500元。馬把事實查清後宣判:白貴三仗勢欺人,打死人償命,判處死刑,將賄賂之銀交給李家作埋葬費用。後人給懸“扶弱抑強”、“扶救鄉里”之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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