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訂農業和農村經濟政策、法規的有關配套措施,督促檢查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負責農、林、牧、漁、鄉鎮企業的管理;負責農、林、牧、漁、鄉鎮企業行政複議工作。(二)研究制訂全市農、林、牧、漁、鄉鎮企業各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制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農村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工作。 (三)開展農村調查研究,參與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的制訂和農村改革試點工作;預測收集和發布農業各行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狀況等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與發展;指導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和雙層經營體制的穩定與發展;指導和協調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監督農村土地承包、集體財務、集體資產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負責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工作。
(四)負責主管產業結構、布局的調整、資源配置及產業間的綜合平衡;按管理許可權,負責農、林、牧、漁、各業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查、申報和登記備案等管理工作;負責主管產業投資計畫的研究和資金和使用、管理。
(五)負責全市農、林、牧、漁、鄉鎮企業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的編制及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科學研究、科技攻關和技術開發、技術培訓工作;管理推廣農業科技成果;組織協調農產品、農資技術監督、質量標準、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及綠色證書工作。
(六)負責農業物種資源和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組織協調動植物的防疫內檢工作;加強林政、漁政、農機安全監督與管理,組織實施漁業捕撈許可證、狩獵管理、森林限額採伐制度,依法保護和管理森林資源、漁業資源和珍稀野生動植物資源。
(七)負責管理和指導農產品生產和種苗生產;協調指導植樹造林、義務植樹和城鄉綠化工作。
(八)負責主管產業外事和有關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以及國外智力引進工作;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農業引進外資項目工作,組織實施出口創匯農業,推動農業對外開放。
(九)負責農、林、牧、漁、鄉鎮企業系統科技幹部和農民技術職稱評聘和管理工作。
(十)負責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森林防火指揮部、綠化委員會、減輕農民負擔監督領導小組、農科教統籌協調領導小組、農業產業化指導委員會、防治牲畜五號病領導小組、鄉鎮企業發展領導小組等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目前,馬鞍山市農業委員會內設辦公室及農業、計畫財務、政策法規、科技教育、農業產業化指導6個科級科室,林業、畜牧水產2個副縣級辦公室(對外稱局)。 (一)辦公室(二)林業辦公室(森林公安科)
(三)畜牧水產辦公室
(四)農業科
(五)計畫財務科
(六)政策法規科(市減輕農民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
(七)科技教育科(市農科教統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八)農業產業化指導科(市農業產業化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馬鞍山市農委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分工張大波同志主持全面工作,主管計畫財務科。劉東奎同志負責農業科教、農民培訓、職業教育、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菜籃子相關工作,分管科技教育科、蔬菜副食品產銷辦公室、蔬菜科學研究所。高明年同志負責綠化造林、林業資源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分管林業辦公室、綠化委辦公室、森林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林業工作站、市林場。姚育東同志負責政策法規、農業經濟管理、農民負擔監管、企業幫扶、全民創業、農業產業化、農業經營體制改革、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農業招商引資、農業園區建設、農業服務業發展、農業行政執法、農業會展、政務公開、維穩、信訪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產業化指導科。錢小平同志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機關效能建設、機關黨務、機關工會、農民體協、計畫生育、婦工委、共青團、關工委工作,分管機關黨委。王之發同志負責畜牧禽業、水產、農村能源、節能降耗、企業征遷掃尾工作,分管畜牧辦公室、水產辦公室、農村能源辦公室、畜牧水產各事業站。黃和平同志負責糧棉油茶生產、農機管理工作,分管糧油辦及農業科、農機管理站、農業廣播學校、農業各事業站。陶有祥同志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環境保護、農資市場監管、目標管理、宣傳、信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分管辦公室、市場信息辦,協管計畫財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