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交通運輸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根據安徽省和我市交通運輸發展的總體布局,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規劃、政策和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建議,提出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審核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四、負責全市公路、水路、港口等交通運輸行業管理,組織、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市公交、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市場、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培市場以及汽車綜合性能檢測和營業性客貨運輸市場(站)等的監管責任。
五、負責轄區內的水路交通運輸安全監督和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公路技能培訓、交通運輸執法人員行政執法培訓等。
六、負責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七、承擔交通運輸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協調交通運輸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指導、協調交通運輸企業改革發展中的有關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運輸局設6個內設機構。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外事、機要、保密、信息、檔案、市人大政協有關議案和提案辦理及機關節能降耗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網站更新維護工作;負責機關事務管理、政務公開、信息報告、信息化建設、政務督查和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維穩工作;負責機關日常財務管理和局系統預算編制、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局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預算執行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交通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的監督和績效評價。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組織、宣傳、思想政治和局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的日常工作;負責局管幹部選拔任用和局屬各事業單位領導班子、黨員幹部的績效評價及綜合考核等方面的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機構編制和體制改革、人事(勞資)、幹部教育培訓、中心組學習、人才培養和職工技能培訓等方面工作;負責對外宣傳、網路輿情關注、重要輿情報告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統戰、共青團、離退休老幹部及關心下一代工作。
(三)規劃建設科
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綜合交通規劃、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指導港航部門做好港口總體規劃、港口物流基地規劃和水上運輸及航道管理計畫編制工作;承擔並負責市本級交通重點建設項目的前期各項工作;指導縣區實施的交通重點建設項目的前期各項工作;指導港航、公路、道路運輸及其他各項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編制和項目儲備工作;負責交通建設計畫的編制與申報工作;負責交通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承擔省交通重點工程項目、寧馬對接項目、馬蕪對接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
(四)運輸管理科
參與全市交通運輸系統綜合交通規劃、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和綜合運輸體系建設協調工作;指導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和道路、水路客貨運輸及站場、車輛維修、汽車租賃、駕駛員培訓、出租汽車、城市公交等行業管理;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建設;承擔道路、水路客貨運輸計畫的編制並監督實施;負責道路、水路運輸業經濟運行分析和各類經濟指標統計工作;參與運輸價格管理;組織協調重點運輸、緊急客貨運輸;統籌協調道路、水路、鐵路、郵政、城市公交、軌道交通等各種運輸方式的銜接及運營;負責公路超限超載治理的組織、協調、督查、通報和考核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招商引資、服務業發展、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工作。
(五)安全監督科
負責全市水上交通、道路運輸和交通建設安全監督工作;負責組織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大檢查、隱患排查和專項督查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安全應急管理和客運場站、公交行業安保督查工作,編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和指導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培訓、演練;組織擬訂公路、水路綜合性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相關制度並監督實施;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組織實施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管理目標責任考核、監督檢查和宣傳教育工作。
(六)行政審批科
負責全市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等交通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協調交通運輸系統的行政審批工作;組織開展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重大政策研究;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以及規範性檔案審核備案工作;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交通運輸系統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以及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和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協調督查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
(七)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全市交通戰備管理工作。規劃市內國防交通網路布局,編制與指導實施國防交通建設計畫;擬訂全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落實調用國防交通物資措施,為轄區內的軍事行動和防汛抗旱等其他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負責全市的國防運力動員、運力徵用和交通保障工作;承辦上級國防交通主管機構和市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負責交通系統的雙擁工作。
領導信息
市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邵許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鄭詩海
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副書記:倪進培
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文新純
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萬建中
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建華
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保平
市交通運輸運輸局黨委委員、工會主席:汪萌宜
構成情況
市交通運輸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政府組成部門。全局系統共有11家企事業單位。其中,事業單位6家:運管處、公路局、港口局、地方海事局、質監站和縣鄉公路管理局。交通運輸企業5家:長運集團、長運客運公司、汽運公司、聯運公司和嘉華公司。5家交通運輸企業現已全部完成改制,其中,長運客運公司系由長運集團與江西長運集團分別出資49%、51%組建的股份公司。
目前,全交通系統共有職工1909人。其中,行政事業職工394人,企業員工1515人。全局現有黨組織57個,其中,黨委7個、總支4個,支部46個。黨員總數674名。
基本情況
(一)公路橋樑。全市公路總里程2222公里,公路密度132公里/百平方公里。其中,國道1條:205國道,通過我市境內共37公里;省道3條,分別是105線、313線和314線,在我市境內里程總計59公里;縣道18條,總計287公里,其中重要縣道4條:馬濮公路、澄湖公路、圍烏公路和新黃公路,計128公里;鄉道173條,總計654公里;村道316條,通車裡程達991公里。按公路技術等級劃分,高速公路42公里,一級公路13公里,二級公路135公里,三級公路144公里,四級公路1227公里。全市境內共有公路橋樑266座,8524延米。
(二)航運和港口碼頭。馬鞍山港轄區上起東梁山下至慈湖河口,轄區岸線長34.275公里,加上江心洲左岸岸線約18公里,總計約52.275公里。依據河勢的穩定性、水深、航道等條件,可以開港的岸線約為23公里。依據《馬鞍山港口總體規劃》,馬鞍山港劃分為慈湖港、中心港、人頭磯港、太平府港、采石磯港、江心洲港和姑溪河港等7個港區。馬鞍山港2004年被列入交通運輸部全國28個主要內河港口之一,2007年11月經國家批准馬鞍山港口集團6號碼頭成為對外籍輪開放的國家一類口岸,2008年11月馬鞍山港口集團6號碼頭被列入首批對台直航的港口。馬鞍山港三千噸級以上泊位10個(具體分布為:港口集團6號碼頭一期2個、二期2個,7—8號碼頭二期3個,9號碼頭1個,天順港口公司1個,中石化公司1個),五千噸級以上泊位17個(具體分布為:港口集團7—8號碼頭二期2個,9號碼頭2個,馬鋼公司3個,萬能達發電公司3個,金星化工公司1個,海螺水泥公司2個,長江港口公司3個,天順港口公司1個),最大靠泊能力為1萬噸(港口集團7—8號碼頭二期建成3個3000噸級江駁泊位和2個5000噸級海輪泊位,兼顧5000噸級江海輪和10000噸級海輪靠泊;長江港口公司碼頭建成3個5000噸級海輪泊位,兼顧10000噸級海輪靠泊),年通過能力超過5000萬噸。
另外,馬鞍山境內擁有客運渡口42道,客渡船36艘。全市通航水道155公里,擁有各類運輸船舶1295艘,船舶運力85.6萬噸。
(三)道路運輸行業。全市共有營業性汽車11079輛。其中,營業性客車523輛,11969座位;營業性貨車8258輛,41200噸位;計程車2550輛,其中市區計程車2298輛,計程車管理公司6家;當塗計程車252輛。全市共有等級客運站6個,其中,馬鞍山長途汽車站、馬鞍山旅遊汽車站為一級客運站,當塗汽車站為二級客運站,新亞客運站、當塗東門客運站為三級客運站,博望汽車站為四級客運站。上述6個汽車站總計占地面積7.37萬平方米,客運站房面積1.25萬平方米,設計傳送旅客能力4.3萬人次/日。全市現有各類汽車維修企業212家,其中,一類維修企業12家,二類維修企業58家,年維修能力12萬輛次。現有駕駛員培訓學校5家,教練員206人,教練車190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