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雲清烈士

河北唐山人,年少時即進京奉鐵路唐山製造廠做工,1925年參加中國共產黨。1927年根據中共地下黨組織的指示,組織黨團員領導工人進行“爭花紅”的經濟鬥爭並取得勝利。從1928年起至1941年任中共唐山市地下黨組織和冀東黨組織唐山交通站負責人,以其家為聯絡點多次完成艱巨任務,同時繼續從事工人運動工作,不斷發動鬥爭。13年中4次被捕,受盡非人的折磨,未暴露絲毫黨的機密與組織情況。1941年去抗日根據地,擔任豐(潤)玉(田)遵(化)聯合縣交通站工作。1944年末參加縣委在老莊子召開的區級幹部會議時遭包圍被捕,面對敵人誘降與刑訊,始終只有一句話:“我沒犯法,沒啥可悔的,什麼也不知道。”他20年如一日,為工人階級利益和黨的事業出生入死的工作,5次身陷囹,堅貞不屈,於1945年3月在北平英勇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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