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金蓮[青海省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

馬金蓮[青海省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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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金蓮 女,1966年8月生,回族。中共黨員。青海省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判員、院團支部書記。

人物經歷

作為一名刑事審判庭的審判員,她自1994年至1999年,每年審理的案件,結案數均居第一。她還擔任少年合議庭審判長,從事刑事工作八年來,審理了大量少年刑事案件,在青少年維權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貢獻。她在乾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還帶領該院團員青年上街搞法律諮詢,為社會及時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務。面對自然災害的侵襲,她又發動該院團員青年積極參加救災捐助活動,還為“希望工程”捐款、捐物,奉獻了她們的一片愛心。為豐富該院青年人的業餘生活,她主動與院黨組聯繫,帶領院團支部成功地舉辦“五四”青年聯歡會和慶“七一”迎香港回歸等大型文娛活動,在全省法院系統舉辦的“首屆法官之聲”文藝匯演及建國五十周年慶典活動中,由城東區人民法院排演的文藝節目均獲得了優秀獎,這期間無不凝聚著她的一片心血。

獎項榮譽

1994—1996年,她連續被評為市法院系統先進個人,並榮獲三等功,1998年被評為青海青年志願者行動傑出個人。1998年—1999年被本院評為優秀法官,受到了表彰。院團支被團市委授予先進團支部稱號。1999年建國五十周年之際,她被入選《中國當代傑出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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