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立恆

馬立恆

1991年8月-1992年4月,株洲市政府辦政工科副科級幹事。 1992年4月-1993年2月,株洲市政府辦政工科副科長。 1993年2月-1996年11月,株洲市政府辦建議提案辦理科副科長。

馬立恆,男,漢族,1964年04月出生,湖南株洲人,1985年12月入黨,1980年06月參加工作。專科畢業
馬立恆馬立恆

1980年6月-1981年9月,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幹部。
1981年9月-1989年2月,株洲市公安局解放街派出所民警。
1989年2月-1991年8月株洲市監察局幹部、(1991年3月)副科級監察員(期間:1988年9月-1991年6月湖南省委黨校函授大專行政管理專業學習)。
1991年8月-1992年4月,株洲市政府辦政工科副科級幹事。
1992年4月-1993年2月,株洲市政府辦政工科副科長。
1993年2月-1996年11月,株洲市政府辦建議提案辦理科副科長。
1996年11月-2001年11月株洲政府辦綜合科主任科員(1997年10月)兼市炎帝。廣場建設總指揮部副指揮長、物業管理辦主任。
2001年11月-2003年4月,株洲政府辦副處級督查員。
2003年4月-2003年12月,株洲市自來水公司副經理、黨委副書記。
2003年12月-2004年8月,株洲市自來水公司經理、黨委副書記。
2004年8月-2005年10月,株洲市自來水公司經理、黨委書記。
2005年10月-至今,高新區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天元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期間:2004年3月-2006年9月,在職攻讀湖南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分管工作:協助分管產業、改革與發展、統計、物價、科技、經濟體制改革、“兩型”社會建設、專利、能源、安全生產、交警、消防等工作。
分管區產業發展局、區發展與改革局、區“兩型”辦、城西供電局、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區消防大隊、區交警大隊。
聯繫區政協、區總工會、區工商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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