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47年8月生,甘肅蘭州人,回族。1996年加入九三學社。現任西北民族學院法律系系主任、教授。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
1968年至1978年在蘭州化學工業公司化工建設公司化肥廠工作。1978年至1981年就讀於西北師範大學政治系。1981年至今在西北民族學院歷任講師、副教授、教授、法律系系副主任、系主任。
人物職務
曾任第九屆甘肅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
中國法學會會員
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
中國法學會民族法學研究會理事
甘肅省法學會副會長
甘肅省民商法研究會會長
中央統戰部民族與宗教研究甘肅基地特邀研究員
甘肅政法學院兼職教授
蘭州仲裁會、天水仲裁會仲裁員
主講課程
研究生課程:環境資源法學、法理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立法與執法專題
本科生課程:環境資源法學、法理學
主要貢獻
主持並完成了國家社科規劃項目《西部大開發戰略中的法律制度建設研究》(2004年)、甘肅省社科規劃項目《甘肅省農民工權益保護問題研究》(2005年)、甘肅省人大常委會課題《民族區域自治法與民族自治地方法制建設研究》(2001年)、國家民委社科重點項目兩項《民族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及其法律對策研究》、《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與加強民族法制建設關係研究》(2002年)、參與中國法學會課題《西部民族地區社會糾紛解決的社會整合與法律整合》(2005年);主編《大學法學》(30萬字)、《法學基礎教程》(43萬字)、《民族區域經濟發展及其法律對策研究》三部教材著作,成果中有兩項獲國家民委二、三等獎,有一項獲甘肅省第七次社科成果三等獎,有一項獲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地方立法研究成果二等獎,有一項獲西部法制論壇二等獎,2005年獲西北民族教學成果二等獎。近年來發表論文40餘篇。2004年6月參加了在瑞典烏普薩拉大學舉行的“民族區域自治國際學術研討會”,宣讀並提交了學術論文;發揮專業優勢向全國政協提交了有關西部生態環境建設、發展民族教育、促進西部大開發等方面的提案,有近50件。馬玉祥教授是我校法學專業的開創者,在他的主持下先後論證申報並於1999年獲準開辦法學本科專業、2004年獲準開辦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碩士研究生專業、2007年獲準開辦憲法與行政法學碩士研究生專業。
獲獎記錄
2004年獲西北民族大學教學成果二等獎。
社會影響
近年來,馬玉祥教授作為全國政協委員就西部大開發,西部生態環境建設、民族區域自治法與民族自治地方法律建設等問題向全國政協提交了20多項有價值提案,人民政協報、法制日報、人民網等相關媒體都做了報導。
作為甘肅省人大常委會、蘭州市人大常委會聘任的立法顧問及甘肅省政府和蘭州市政府聘任的參事,多年來參與了幾十件法律法規的論證,並先後在省人大常委會、臨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舉辦的法制講座上講授有關地方立法、民族法制建設、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西部大開發戰略中的法制的相關問題,為地方立法和法制建設貢獻了自己的綿薄之力。
作為西北民族大學的校長法律顧問,幾年來,參與審閱、修改涉及學校的有關契約上百件;受校長委託,作為我校民事訴訟委託代理人參與了十多起涉及學校權益的民事案件,為維護學校合法權益,減少學校損失發揮了一定的作用,受到學校領導和職能部門的讚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