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忠強[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法院院長]

男,漢族,1954年11月出生,山東棲霞人。大學文化。現任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法院院長,四級高級法官。

基本信息

個人經歷

馬忠強1997年底起任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法院院長。他帶領芝罘區法院以與時俱進的精神,加強隊伍建設,加速司法改革,狠抓內部管理,7年中共審理各類案件69112件,同比上升了49.69%,占全市法院結案總數的1/7,審判人員人均結案列全省法院前茅。芝罘區法院先後被最高人民法院、省政法委、省高院授予“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全省政法系統先進單位”、“全省少年刑事審判先進集體”和“全省嚴打整治鬥爭先進集體”稱號,兩次榮立全省法院集體二等功,多次被評為煙臺市法院“先進集體”和區直機關“先進單位”,6次在全國、全省法院有關會議上做了經驗介紹。他組織芝罘法院進行了庭審方式、審判長選任、審判流程管理、執行方式和內部管理機制等改革,使該院的司法水平大幅度提升。他倡導創立的“三三一”管理模式,作為科學高效的法院新型管理模式,得到了省、市兩級法院的充分肯定,並向全省和全國法院推廣。他被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榮記個人一等功;2004年4月被山東省總工會授予“山東省富民興魯勞動獎章”。

寧夏師範學院外國語學院黨總支副書記

馬忠強 馬忠強

馬忠強,男,回族,助教,寧夏同心縣人,1981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現任外國語學院黨總支副書記。2003年畢業於寧夏大學英語專業,2009年獲寧夏大學法學碩士學位。2003年9月參加工作,曾擔任原護理系、醫學院學生黨支部書記、團總支書記、學生政治輔導員、班主任工作;2009年8月調入外國語學院工作,2010年1月任外國語學院黨總支副書記。主要承擔大學英語和就業指導課程教學工作,發表論文5篇。多次被評為優秀班主任、輔導員、團總支書記、“三下鄉”社會實踐指導教師、優秀“共產黨員”、綜合治理“先進個人”等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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