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2005年1月,馬廷江曾因犯搶劫罪在浙江省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2014年5月刑滿釋放。因涉嫌犯販賣毒品罪,於2017年12月被南通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依法逮捕。
2018年6月26日上午9時40分許,候審毒販馬廷江從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脫逃,當地警方全力追捕十多日仍未果。公安部已於5日發布A級通緝令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馬廷江。
2018年7月19日上午,南通警方在湖南懷化公安機關大力支持配合下,在湖南懷化將馬廷江成功抓獲。
人物事件
2014年3月24日,馬廷江第一次判刑期間的浙江省第四監獄提出減刑建議書,報送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法院經審理查明,馬廷江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紀守法,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學習,成績良好,積極參加勞動,態度端正,服從分配,不怕苦、不怕累,完成或超額完成勞動任務,主動參加公益勞動,積極參加文體活動。當年4月14日,法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二款、《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規定,對馬廷江準予減刑一年一個月,剝奪政治權利期限改為一年。
2018年6月26日,南通市開發區法院在審理一起販賣毒品案件時,嫌疑人,馬廷江(男,33歲,身份證號碼為510125198507033514,四川人)乘機逃脫。當日,根據南通公安局指示,啟動關城門預案。
嫌疑人特徵:身著黑色圓領T恤衫,前有方形印花圖案(尺寸為20*30CM,圖中有LOM字母)。頭髮較短,長方臉,身高175CM左右,顴骨較高,一字濃眉。公安機關提醒此人極度危險,提醒大家注意發現,舉報線索者獎勵人民幣5000元,直接抓獲的獎勵20000。
2018年7月5日,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馬廷江。隨後,浙江省公安廳發布通緝協查,要求各市、縣(市、區)公安機關根據公布《通緝令(A級)馬廷江》要求部署相關查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