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地區發展旅遊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旅遊行政執法、監督。
(二)擬定全縣旅遊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旅遊資源普查、規劃,指導、協調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指導旅遊度假區、旅遊扶貧試驗區、生態旅遊示範區建設,負責全縣旅遊統計和信息諮詢工作。
(三)負責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重要旅遊促銷活動以及對外交往與合作。
(四)負責全縣出入境旅遊管理,負責旅遊涉外飯店、餐館、商場的定點工作和日常管理。
(五)組織實施旅遊行業各類國家標準。
(六)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處理 旅遊投訴,保護旅遊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七)負責全縣旅遊行業教育培訓,指導全縣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指導、監督監督旅遊產業發展和加強巨觀調控管理,指導、監督旅遊旅遊安全管理,協調旅遊事故的善後處理。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事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馬山縣旅遊事業局設2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局內外聯絡、綜合協調、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政務督查、信息報送、信訪、接待、機要保密、機關財務、後勤行政管理及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旅遊產業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及旅遊信息報送,負責全縣旅遊教育培訓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 行政執法監督和旅遊資源的普查、保護、規劃、安全檢查執法,處理旅遊投訴等。研究草擬全縣旅遊宣傳促銷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縣重要旅遊活動,負責旅遊市場分析並提出宣傳促銷對策,負責旅遊對外交往與合作工作。
(二)業務股
負責旅遊涉外飯店、旅遊定點餐館、商場資格的申報,負責組團、接待遊客,負責國內入境游、出境游管理事務,組織實施旅遊行業各類國家標準,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保護旅遊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參與處理旅遊安全事故。
研究草擬全縣旅遊發展戰略、旅遊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重點旅遊項目前期工作,負責組織全縣旅遊資源普查、開發利用和保護,負責旅遊統計,指導和促進旅遊商品開發。
三、人員編制
馬山縣旅遊事業局機關事業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現任領導:
局 長:潘 霞
副局長: 黃競遙
單位地址:馬山縣白山鎮西華街263號(縣政府大院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