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喀塔

馬喀塔

馬喀塔(1625—1663)固倫溫莊長公主。清太宗皇太極的第二女。母親為孝端文皇后博爾濟吉特氏哲哲,與三女、八女同母。後金天聰九年(1635)許配給察哈爾部蒙古林丹汗之子博爾濟吉特氏額爾孔果洛額哲。清崇德元年 (1636)出嫁,時年12歲。是年,額哲受封為察哈爾親王。六年(1641)額哲去世。順治二年(1645)復嫁給額哲的弟弟阿布鼐。順治十四年(1657)受封為固倫長公主。十六年封為永寧長公主。後來改封為固倫溫莊長公主。於康熙二年(1663) 去世,時年39歲。

基本信息

人物名片

姓氏:愛新覺羅氏

名字:馬喀塔

封號:固倫溫莊長公主、永寧長公主

出生地:瀋陽故宮【今遼寧省瀋陽市】

生年:明天啟五年(公元1625年)

卒年: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

父親:清太宗皇太極

母親:孝端文皇后哲哲

夫君:額哲、阿布鼐

公公:察哈爾可汗林丹汗

婆婆:葉赫那拉·蘇泰

長子:布爾尼

次子:羅布藏

夫兄弟婚

第一任丈夫

額哲 1622-1641年)是蒙古察哈爾部人,林丹汗之子,蒙古末代可汗(林丹汗與蘇泰之子,額哲並非娜木鐘所生)1634年,林丹汗在逃亡青海途中,於甘肅大草灘去世。額哲成為察哈爾部的可汗。1635年四月,後金皇太極派多爾袞、岳托、薩哈璘、豪格率軍遠征察哈爾餘部。額哲與母親蘇泰太后獻傳國玉璽投降,蒙古汗國正式結束。額哲被皇太極封為察哈爾親王,將次女固倫溫莊長公主馬喀塔嫁給了他,1641年,額哲去世。

第二任丈夫

阿布鼐(1635年-1675年)又譯阿布奈、阿布柰,孛兒只金氏,察哈爾親王,蒙古察哈爾可汗林丹汗與囊囊大福晉之子(遺腹子),額哲之弟。崇德六年(1641年)額哲去世後,阿布鼐受命主管察哈爾部事務。順治二年(1645年),他依照蒙古夫兄弟婚的習俗,娶皇太極二女固倫溫莊長公主馬喀塔為妻,生有二子布爾尼、羅布藏。順治五年(1648年),加授騎都尉。順治八年(1651年),襲封察哈爾親王。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帝以多年不朝覲等為由,削其親王爵,將其監禁於盛京,並令其子布爾尼襲爵,將安親王岳樂之女嫁予他為妻。康熙十四年(1675年),布爾尼與其弟羅布藏發動叛亂,預謀劫其父,但被清廷平定。不久阿布鼐就因“負恩失禮”被削去爵位並被處死,享年40歲。

史籍記載

《清史稿》:

孝端文皇后生,馬喀塔,初封固倫公主。順治十三年,進固倫長公主。十六年封永寧長公主。復改溫莊長公主。天命十年八月生,康熙二年三月薨,年三十九。

天聰十年正月,下嫁額哲。額哲,博爾濟吉特氏,察哈爾林丹汗子,號額爾孔果洛。尚主,封察哈爾親王。六年,卒。

額哲弟阿布鼐亦尚主,生子布爾尼。主薨後,布爾尼以叛誅,阿布鼐亦坐死。詔仍收葬主墳園。玉牒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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