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全忠

馬全忠(1909~1975),陽信縣城區南香坊人。黨支部書記。

(1909~1975),陽信縣城區南香坊(今陽信鎮南香坊村)人。家庭貧困,性格倔強耿直。1926年在城裡高等國小畢業務農,曾討過飯,當過長工。 1945年冬,成立南香坊村農救會,馬任會長,帶領全村貧僱農開展減租減息僱工增資鬥爭和1946年的土地改革運動,1947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51年2月2日,政務院第七十二次政務會議通過的《關於一九五一年農林生產的決定》中指出:“必須繼續貫徹毛主席所指出的組織起來,是由窮變富的必由之路的方向”。馬全忠率先回響,動員5戶貧下中農於4月1日成立了全縣第一個常年互助組。全組24口人,48畝地,2頭半耕畜。互助組統一擬定生產計畫,貫徹平等互利,等價交換的原則,由勞動者與生產工具相結合而形成的生產力得以發展,當年產生效應,抗災能力擴大,農活進展快,質量高,畝產比1950年單幹提高兩成。到年底互助組擴大到12戶、49口人。對全縣合作互助組的發展頗具影響。
1952年馬全忠以原互助組為基礎組成全縣第一個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即幸福農業生產合作社。馬任社長、黨支部書記。當年糧食畝產175公斤,比上年的互助組畝增75公斤。幸福農業生產合作社的事跡震動了全縣,促進了全縣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發展。
1953年至1957年,馬先後參加了山東省農業勞動模範代表會議、山東省第三屆社會主義農業建設積極分子代表會議,被山東省人民政府授予勞動模範、社會主義農業建設積極分子稱號,並以新時代的農民代表多次參加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和縣人民代表大會。
1965年馬因體力不支,辭去唐家生產大隊黨支部書記職務,從事果園管理工作,始終保持勞動人民的本色。1975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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