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國家銀行(英語:Bank Negara Malaysia)是馬來西亞的中央銀行。成立於1959年1月24日,總部設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並在吉隆坡、檳城、新山、古晉、亞庇和瓜拉登嘉樓設有分行。 它是由馬來西亞政府設立及擁有,其主要目的不在營利,而是管制與監督全國的銀行與金融活動: 發行貨幣,及維持儲備金以維護貨幣的價值。作為政府的銀行、財務代理與財務顧問。促使貨幣穩定與維持良好的金融結構。影響信貸狀況,以符合國家的利益為原則
馬來西亞聯邦成立之初仍沿用英屬馬來亞和北婆羅洲貨幣委員會(Board of Commissioners of Currency of Malaya and British Borneo)發行的貨幣。1967年,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ank Negara Malaysia)作為國家中央銀行獲得了獨家發行貨幣的特權,開始正式發行流通貨幣,主幣單位為Ringgit(中國稱林吉特,國際標準代碼MYR,馬來西亞官方簡寫RM),輔幣單位為sen,進位關係是1Ringgit=100s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