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伏波語

書於大曆三年(768年)四月。 楷書,顏真卿書,拓本,文。 凡6行,計34字。

書於大曆三年(768年)四月。楷書,顏真卿書,拓本,文。35.6×16.5厘米。凡6行,計34字。
浙江省博物館藏南宋留元剛《忠義堂帖》本。
是帖著錄首見宋《寶刻類編》,系顏真卿為白雲堂道士譚仙岩書寫的一句警語,即:馬伏波語云:“聞人之過,如聞父母之名耳,可聞而口不可道也。”書於赴撫州上任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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