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實驗區

在南沙設“香港實驗區”歷史背景:2014年02月19日,在廣州市領導與港澳地區政協委員座談會上,有委員提出在南沙設“香港實驗區”的建議。 他提出,繼南沙申報自貿區後,希望能在南沙建一個“香港實驗區”。 此外,這裡臨近南沙新區核心區域明珠灣區,既不占用南沙核心資源,又可以形成區域優勢互補。

在南沙設“香港實驗區”

歷史背景:

2014年02月19日,在廣州市領導與港澳地區政協委員座談會上,有委員提出在南沙設“香港實驗區”的建議。對此,廣州市委副書記、市長陳建華表示,只要是在“一國兩制”的前提下,什麼都是有可能的。
2014年02月19日下午,市政協香港特邀委員黃俊康第一個發言。他提出,繼南沙申報自貿區後,希望能在南沙建一個“香港實驗區”。簡而言之,就是“引入香港的城市規劃和社會管理模式”加上“中央的法律法規和稅收金融特許支持”,在南沙專門規劃一片新的待開發區域來進行實驗、發展。而這樣的實驗區在國內早有先例,比如中國與新加坡合作設立的“蘇州工業園”。

地理條件

對於“實驗區”的選址,黃俊康建議在南沙區萬頃沙東南面的七涌至十二涌之間區域,面積考慮在20平方公里。“這裡未來規劃有高鐵、輕軌、高速公路,且臨近三民島商務機場。兩側水道可建24小時通航碼頭直通香港,海陸空交通優勢十分突出。此外,這裡臨近南沙新區核心區域明珠灣區,既不占用南沙核心資源,又可以形成區域優勢互補。而且該區域現狀主要以農業用地為主,沿涌分布少數民居,地廣人稀。”

未來圖景

黃俊康描繪了“實驗區”的未來圖景:“除刑事法由國內司法機構處置外,所有商事法例採用香港人為主的仲裁機構處置;實驗區內規劃、建設和管理及公共服務設施與配套等,交由港方負責;對在實驗區內就業、生活的境外人士的稅務政策按香港條例,實驗區內的商事辦理及管理可採用香港化的辦理模式;準許香港各大學、中國小在實驗區內辦分校或培訓機構,並以香港模式來運行管理;在內地法律框架下,社區事務管理模式可採用香港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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