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

(七)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參與協調交通綜合運輸,負責協調轄區內重點物資運輸;指導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物流企業發展;組織制定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推動工業園區建設;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向園區集中發展;負責工業園區開發建設的綜合協調工作。 (八)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負責食品、藥品、原材料等工業行業管理;負責牆材革新工作;參與擬定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負責全縣節能減排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節能工作。 (十六)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負責全縣信息產業行業管理,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信息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負責指導和組織、協調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信息網路安全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電子政務網路系統建設工作。

介紹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整合劃入原縣經濟委員會工業經濟、非公經濟、中小企業、園區辦、節能減排辦、鄉鎮企業、國內貿易、對外貿易、外資外經的職能。
(三)整合劃入原外事招商局的招商、區域協作管理職能。
(四)整合劃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信息化管理職能。

主要職責

(一)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貫徹落實國家、省、州工業、經貿和信息化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經貿和信息化產業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研究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政策;提出調整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布局規劃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擬定地方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三)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投資政策建議和工業與信息化重大項目規劃;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提出縣級財政工業和信息化各項專項扶持資金安排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非電力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和備案。
(四)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運行態勢並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信息化應急協調、無線電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邊區內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生產要素的組織協調保障工作;負責最佳化整合作為工業生產要素的礦產資源、生物資源、電力資源。
(五)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擬定企業技術創新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工業和信息化行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利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新技術、新工藝的套用,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六)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依據產業發展規劃,加快推進新興產業的發展,調整最佳化傳統產業加快發展;指導和推進企業信息技術創新機制的建立;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產品質量管理。
(七)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參與協調交通綜合運輸,負責協調轄區內重點物資運輸;指導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物流企業發展;組織制定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推動工業園區建設;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向園區集中發展;負責工業園區開發建設的綜合協調工作。
(八)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負責食品、藥品、原材料等工業行業管理;負責牆材革新工作;參與擬定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負責全縣節能減排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節能工作。
(九)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及非公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鄉鎮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全縣鄉鎮企業進行巨觀指導;組織鄉鎮企業統計、信息工作,進行鄉鎮企業經濟運行情況分析;依法對鄉鎮企業進行管理。
(十一)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擬定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口岸建設發展的政策、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對策建議。指導外商投資工作,分析外商投資情況;負責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的初審和上報等工作;按照規定依許可權辦理國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相關事項;按許可權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
(十二)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照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三)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擬定我縣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擬定引導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按照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十四)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負責國內、港澳台地區和國外招商引資工作;根據國家現行招商引資有關規定,負責擬定招商引資工作長期和年度規劃;負責做好招商引資項目的收集、整理、分析、論證、包裝、儲備、推介工作;負責跟蹤、協調、服務外來客商在香投資重點項目;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工作、招商引資質量的綜合考核、評價和獎懲工作;負責招商網路信息系統的建設;負責異地民間經濟社團組織的管理、協調、服務工作;管理、監督我縣外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章程、契約執行情況;分析研究國內外重點企業和在香企業投資動向,協同有關部門起草或擬定外來投資促進的政策、措施、辦法,並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後貫徹落實;負責加強與州、縣駐外機構的聯繫;積極改善投資環境,為外來投資企業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務,幫助協調解決企業生產建設經營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十五)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負責跨國、跨區域橫向社會經濟合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區域協作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我縣跨國、跨區域社會、經濟、文化、科技、人才交流等多元化橫向合作,開展跨區域會展、商貿交流,拓展寬領域、深層次的區域協作;管理地區和部門對口交流合作工作,組織實施國(境)內外捐贈援助項目和對外捐贈援助項目,完善機制推進對口交流合作和幫扶工作;聯絡服務香格里拉縣人民政府駐外辦事機構;負責區域經濟社會合作項目資金的統計工作;在省、州、縣政府的授權下,參加國際國內組織的各類社會經濟合作大型會議、會展和活動。。
(十六)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負責全縣信息產業行業管理,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信息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負責指導和組織、協調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信息網路安全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電子政務網路系統建設工作。
(十七)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承擔有關信息安全管理責任,負責協調有關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八)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有關事宜,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九)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機關設11 個內設機構。
(一)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黨務、政務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督察督辦、會務、接待、政務信息、安全保衛、人事、老乾等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公開和新聞發布;負責機關辦公設備配備、車輛管理;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發展規劃股(園區辦)
組織研究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性問題及對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綜合性政策檔案、中長期發展規劃、工業投資及工業重大建設項目規劃;組織制定工業、信息化發展產業政策實施辦法;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政策建議,擬定產業調整目錄,制定有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綜合指導工業和信息化有關行業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提出縣本級新型工業化發展專項資金的安排意見。組織制定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推進工業園區建設和科學布局;實施工業園區管理,促進產業聚集、企業集群發展;承擔工業園區發展監測分析並提出發展報告和建議,協調解決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三)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經濟運行股
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運行態勢,分析行業形勢並發布有關信息;擬定行業經濟運行調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綜合平衡調配生產和運行要素;協調推進銀企合作,指導企業扭虧增盈和市場開拓工作;建立和完善工業預警機制,提出動用國家及省儲備物資的建議,承擔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指導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信息管理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電力運行監測、預測和協調工作,提出電力運行的政策措施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力運行應急方案,監管電網調度,協調解決電力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保障電力運行安全;負責電力運行和電力運行行政執法;組織實施電力調度,承擔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推進電力工業結構調整,組織實施大用戶直供和礦電結合。配合協調交通綜合運輸計畫的實施,負責協調鐵路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監測分析工業物流企業運行態勢,擬定工業物流企業發展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工業物流企業發展;擬定汽車更新政策和行業規劃,負責報廢汽車回收監督管理。
(四)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技術創新股
指導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和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編制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規劃及新產品開發計畫,擬定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協調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和重大技術引進消化吸收,推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促進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和套用,推動產業升級、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認定和評價企業技術中心,負責有關新產品、新技術鑑定的監管,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培育工業品牌,實施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負責原材料、裝備、消費品、食品藥品等行業管理;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的行業管理;負責牆材革新工作;承擔工業行業發展監測分析,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促進工業結構調整最佳化,提出行業發展報告和建議,編制工業行業專項發展規劃,擬定工業行業發展經濟技術政策和技術標準;提出原材料、重大技術裝備、消費品、食品藥品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推進行業科技攻關和成果套用推廣,組織實施工業行業重大專項。
(五)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節約能源辦(香格里拉縣節能減排領導小組節能辦公室)
擬定能源節約規劃,擬定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政策和年度節能計畫;負責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節能工作,提出行業專項節能項目和資金計畫安排意見;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組織實施行業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及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推廣套用;承擔行業節能產品能效標識管理工作;擬定行業主要產品能耗限額和考核標準,負責行業節能監察工作,組織開展行業節能宣傳培訓。擬定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擬訂工業、信息化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擬定工業、信息化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促進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含電廠)認定及監督指導工作;組織協調行業資源綜合利用的重大示範工程和新技術、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六)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股(非公辦)
研究制定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發展規劃;指導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監測分析運行發展態勢,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和措施;促進中小企業專業化生產和對外交流合作,指導中小企業結構最佳化和產業升級;負責提出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社會化服務體系、信用體系、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建議並推動體系建設;指導大企業培育和企業直接融資工作,負責中小、非公企業的上市培育;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創業培訓、公共信息、融資擔保、技術創新、維權保護的平台建設;協調處理非公有制經濟經營者投訴,維護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經營者合法權益;組織、協調、監督、檢查企業冶亂減負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鄉鎮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全縣鄉鎮企業進行巨觀指導;組織鄉鎮企業統計、信息工作,進行鄉鎮企業經濟運行情況分析;依法對鄉鎮企業進行管理。
(七)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招商股
參與擬定我縣招商引資規劃,負責國內外以及港澳台地區的招商引資工作;研究制定推動投資促進工作的具體措施;聯繫國際國內知名企業、投資機構、中介機構及其在華代理機構;組織指導縣直有關部門、各鄉(鎮)及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開展招商引資、經濟合作項目的前期調研和協調落實工作和項目統計、申報;建立招商引資項目庫,負責全縣招商引資項目開發、儲備、推介、洽談、簽約及跟蹤落實;負責對外來投資項目的考察、論證、綜合評價和實施;擬定年度招商引資指導性計畫;組織招商引資業務培訓;負責招商引資縣級領導率團出訪和外團來訪的考察、洽談工作;落實招商引資目標責任,協助政府開展對各鄉(鎮)和縣級相關單位招商引資目標責任完成情況的考核獎懲;負責在香外來投資重點項目的跟蹤、協調和服務工作;綜合協調有關部門運用法律、經濟手段和行政措施,維護外來投資企業在香投資的合法權益,協調落實優惠政策,改善投資環境;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對外來投資企業的管理服務工作,為外來投資企業提供“一站式”便捷落地服務;負責解答國內外企業、投資機構、中介機構來電、來信或上門諮詢;受理或轉辦外來投資企業的投訴;協助監察部門開展對縣級外來投資管理及服務部門的公開評議;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協調服務工作和外商投資企業年檢工作;負責加強與州、縣駐外機構的聯繫,做到互通信息、互通情況;負責異地民間經濟社團組織的管理、協調和服務工作;建立完善企業聯絡制度並實施;負責招商引資國內外合作項目的統計,招商引資質量綜合評價工作。
(八)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區域協作股
負責做好我縣與其他地州、省市的橫向社會、經濟聯合工作,與橫向聯合地州、省市的聯繫與溝通;參與擬定實施區域協作中長期規劃;管理實施對外援助、接受援助、對口交流合作和對口幫扶工作;負責經濟、社會重大活動會展的招展、組展和布展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舉辦和參加對外貿易展銷會、推介會、洽談會等活動;統籌協調國際區域合作工作,承辦香格里拉縣參與的國際多邊、雙邊合作機制的有關事項;參與組織和承辦有關國際區域合作會議;聯繫服務縣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組織有關部門、企業與異地民間經濟社團組織在經濟社會領域開展全方位合作;負責與以“珠三角”、“長三角”為主的東部、中部和西部省(區、市)的經濟社會合作工作;負責經濟社會合作中縣級領導率團出訪和來訪的考察、洽談等工作,以滇滬、迪昆和深圳合作的成功模式為基準,進一步拓展我縣區域合作的範圍和領域。
(九)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市場股
參與擬定國內貿易發展規劃、商貿服務業發展、流通業發展和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推進流通標準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負責城鄉商品市場體系規劃;組織實施有關市場體系建設重大投資項目;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的規劃建設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工作;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有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組織開展誠信宣傳活動,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和管理市場秩序舉報投訴服務網路;推進商貿領域行政執法,開展商務執法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參與組織打擊商業欺詐、侵犯智慧財產權等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等特殊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特許經營、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工商企業最佳化供應鏈管理,推進流通方式的現代化;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組織開拓國內市場,指導工商企業行銷工作;指導、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建立維護市場運行監測信息平台,進行預測、預警、預報和信息引導;開展產銷銜接、促進市場供應穩定;負責生豬屠宰和松茸貿易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商貿服務業(批發、零售、餐飲業、住宿業、國內展覽、免稅商店和居民服務業等)的行業管理;按照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審核和報批設立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負責商貿物流管理及國際貨代管理工作;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有關工作;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食糖、邊銷茶、小包裝食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酒類流通、繭絲綢協調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擔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工作。
(十)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對外貿易股(外資外經)
參與擬定和實施全縣對外貿易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指導協調對外貿易,巨觀管理進出口工作;申報、分配和管理進出口商品配額;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進出口商品質量檢驗,進出口通關等有關事務;辦理授權範圍內的進出口許可證的簽發工作和審核電子鑰匙書面申請工作;負責辦理或指導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登記工作;負責對外貿企業電子口岸入網資格的審查工作;負責加工貿易審批和出口加工區及監管區的業務指導;規範進出口經營秩序,協調指導外貿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實施科技興貿戰略以及靠科技促進產業提升、產品升級換代、開發高技術出口商品工作;指導創名牌出口商品活動;負責指導進出口商會商品經營協調和配額招標工作;管理和指導服務外包業務的開展;負責技術進出口管理;負責兩用物項技術(包括敏感物項和易製毒化學品等)的進出口管理工作。分析研究全縣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報送有關動態,參與制定外商投資政策、管理規章、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提出我縣吸引外資的法規及優惠政策措施建議,巨觀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項目契約、章程的核准工作,審批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轉報審批限額以上國家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進出口商品的外商投資企業;管理、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契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編報外商投資企業出口商品年度計畫及國家限制進出口商品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外資統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政府、州政府有關境外承包工程、勞動合作業務的發展戰略、政策、規章制度;歸口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業務;按規定依許可權辦理企業境外投資開辦經貿企業的有關工作。
(十一)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信息產業辦公室
研究制定推進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指導各鄉(鎮)和各行業的信息化工作,貫徹執行國家信息網路法規政策,協調信息化普及教育,指導廣播電視網、計算機信息網和各種專用通信網的建設,促進公用網與專用網的協調發展,負責對全縣信息市場(電子、計算機、軟體、通信產品)的監督與管理,規範信息服務業的經營行為;根據國家和省的規定,實行必要的電子信息行業等級管理和就業服務標準制度;負責家用電子產品維修行業等級管理;負責信息系統工程項目經理資質、監理工程資質的等級管理;負責信息化項目承建單位的監督和管理;負責全縣電信、移動通信行業的協調管理與統計工作;指導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作。負責全縣各類信息專網及電子政務項目的審核上報工作,審核全縣各類信息專網及電子政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技術方案;指導黨政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縣委信息技術管理中心和縣電子政務管理中心建設維護和管理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陽光政府及效能政府等電子政務平台;對各鄉(鎮)和縣級各部門電子政務網的建設、運行、維護提供政策和技術指導。配合上級無線電管理部門開展無線電管理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香格里拉縣工業經貿和信息化局機關編制41名(行政編制39名、工勤編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長職數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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