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發布
2015年第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批准發布公告
關於批准發布GB11887-2012《首飾貴金屬純度的規定及命名方法》第1號修改單的公告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布GB11887-2012《首飾貴金屬純度的規定及命名方法》第1號修改單,自2016年5月4日起實施,現予以公布(見附屬檔案)。
國家標準委
2015年2月11日
檔案內容
GB11887-2012《首飾貴金屬純度的規定及命名方法》第1號修改單
一、第4章更改為:
4.1純度以最低值表示,不得有負公差。貴金屬及其合金的純度範圍見表1。
表1貴金屬及其合金的純度範圍
貴金屬及其合金 | 純度 | 純度的其它表示方法 |
金及其合金 | 375 | 9K |
585 | 14K | |
750 | 18K | |
916 | 22K | |
990 | 足金 | |
鉑及其合金 | 850 | — |
900 | — | |
950 | — | |
990 | 足鉑,足鉑金,足白金 | |
鈀及其合金 | 500 | — |
950 | — | |
990 | 足鈀,足鈀金 | |
銀及其合金 | 800 | — |
925 | — | |
990 | 足銀 | |
注1:24K的理論值為1000‰。 注1:“足(金、鉑、鈀、銀)”是本標準規定的首飾產品的最高純度,是指其貴金屬含量不低於990‰。 |
4.2首飾配件材料的純度應與主體一致。因強度和彈性的需要,配件材料應符合以下規定:
4.2.1金含量不低於916‰(22K)的金首飾,其配件的金含量不得低於900‰。
4.2.2鉑含量不低於950‰的鉑首飾,其配件的鉑含量不得低於900‰。
4.2.3鈀含量不低於950‰的鈀首飾,其配件的鈀含量不得低於900‰。
4.2.4足銀首飾,其配件的銀含量不得低於925‰。
4.3貴金屬及其合金首飾中所含元素不得對人體健康有害,所含有害元素應符合GB28480的規定。
二、第7章更改為:
7.1貴金屬首飾命名內容只能包括純度、材料、寶石名稱和首飾品種。命名名稱的前、後不得再有其他內容。
示例1:18K金紅寶石戒指
示例2:Pt900鑽石戒指
7.2貴金屬材料及純度的命名依據表1的規定。
7.3貴金屬首飾品種的命名依據QB/T1689的規定。
7.4鑲嵌寶石的鑑定及命名按照GB/T16552、GB/T16553、GB/T16554、GB/T18781、GB/T23885進行。鑲嵌首飾上的寶石,其品質分級作為參考級別。
三、表B.1更改為:
本標準的章條編號 | 技術性差異 | 原因 |
1 | 增加了標準的使用範圍和規定的內容。 | 符合我國國情及市場需求。 |
2 | 增加了規範性引用檔案 | 便於標準的理解和執行。 |
3 | 增加了“印記”、“產品標識”的術語和定義 | 便於標準的理解。 |
4.1 | 表1中增加了“足金、足鉑、足鈀、足銀”等貴金屬純度。 | 符合我國國情及市場需求。 |
4.2 | 增加關於首飾配件的要求 | 符合我國國情。 |
4.3 | 增加了首飾中有害元素限制的規定 | 保護環境和消費者健康。 |
5 | 增加了首飾印記的規定 | 便於標準的執行。 |
6 | 列出了我國相應的檢測方法標準 | 便於標準的執行。 |
7 | 增加了首飾的命名方法 | 便於標準的執行。 |
印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總局各直屬檢驗檢疫局,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行業協會、集團公司,總局各司(局)、直屬
掛靠單位,全國各直屬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辦公室2015年2月11日印發
政策解讀
為什麼要修改該標準?
段體玉告訴記者,經過30多年的發展,我國黃金珠寶行業的市場規模已達到約4700億元。隨著行業的不斷發展,貴金屬珠寶首飾也應從滿足人們的物質需求、保值增值需求,向美化人們生活的方向轉變。
為了統一首飾的標識標註,規範首飾市場,保護消費者權益,引導首飾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全國首飾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全體委員單位研究制定了GB 11887-2012《首飾 貴金屬純度的規定及命名方法》第1號修改單(報批稿)(以下簡稱修改單)。修改單制定過程中廣泛徵求了行業企業、檢測機構、消費者組織等相關方面的意見,經全國首飾標委會年會審定,高票獲得通過。
修改單取消了“千足”統一為“足”是不是水平的降低?
“這絕不是標準水平的降低,相反恰恰體現出標準制定更契合首飾產品的性質,更體現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市場公平的職責。” 段體玉稱。
首先,標準修改只是統一了純度命名規範,並不限制“千足”等高含量產品,企業仍然可以通過企業標準,依合規的形式向消費者明示其產品的貴金屬含量,把產品質量信息詳細準確的告訴消費者。消費者可以根據自身需求,選擇更純的、或者更美的首飾,明明白白的消費。從而,為社會營造一個企業自主聲明、消費者自願選擇的市場環境。
其次,首飾都是強調設計、工藝的一類藝術附加值很高的產品。在社會繁榮、經濟發展的時期,首飾產品應更突出它的藝術價值。打個比方,玉不琢不成器,玉既有材料價值,也有琢磨加工的藝術價值,如果一件玉石吊墜是享譽國際的工藝美術大師的作品,那它的藝術價值一定遠高於玉石材料的價值。同樣,首飾也不同於純粹儲值的金條、金磚,不能過多考慮材料價值。
近年來,部分生產企業推出了高含量首飾產品,市場反響熱烈。然而,高含量的貴金屬首飾硬度低,佩戴中容易變形、損壞,維護保養成本較高,容易給消費者使用造成不便。同時,為保證含量達到要求,生產過程中要儘量少或者不能使用焊藥,從而使產品款式受到較大限制,這就造成材料價值壓制了藝術價值。
目前,國外企業普遍採用14K、18K純度,重點致力於產品設計和工藝水平,努力提高首飾產品的藝術附加值和品牌價值。
所以說,過分追求貴金屬的高含量,是捨本逐末,不利於消費者用首飾美化自己,也不利於企業提高品牌價值和行業長遠發展。
根據修改單,以後產品規範的命名、標識、標籤應該是什麼樣?
段體玉對記者表示,“該修改單調整了首飾中貴金屬的純度,嚴格規範了命名和標識要求。”
(1)該修改單要求貴金屬首飾的標籤(證書)中的產品名稱只能包括純度、材料、寶石名稱和首飾品種四項內容。
比如:金含量達到999.0‰的鑲嵌和田玉戒指,其規範的命名為“足金和田玉戒指”。“足金999和田玉戒指”、999足金和田玉戒指”、“足金和田玉戒指(Au999)”等名稱,都是錯誤的。其印記中也應標註為“足金”。
(2)貴金屬含量大於990‰的首飾,必須被標註為足金(鉑、鈀、銀);
比如:金含量達到992.0‰、999.0‰、999.5‰、甚至999.9‰的鑲嵌和田玉戒指,其規範的命名均應為“足金和田玉戒指”。它們的印記中也都應標註為“足金”。
(3)生產、銷售企業制定的企業標準應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企業標準中關於首飾標識的內容應客觀規範,不得誤導消費和誇大宣傳。
對於貴金屬的具體含量大於990.0‰的產品,企業可以通過企業標準以合規的形式自主聲明其產品的貴金屬含量,但企業要對其明示的含量承擔擔保責任。
修改單什麼時候實施?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為實現市場平穩過渡,經廣泛徵求生產、銷售企業、檢測機構等相關方面的意見,建議設定15個月的過渡期。
在過渡期內,原GB 11887相應條款和第1號修改單同時適用,符合原GB 11887相應條款或該修改單的產品均允許銷售。
過渡期結束後,不符合該修改單要求的產品,不允許生產、銷售、進口。企業要據此調整其生產、銷售、進口計畫。
首飾行業中,貴金屬的純度和含量有什麼區別?
在GB 11887《首飾 貴金屬純度的規定及命名方法》標準中,含量與純度是兩個概念。含量是貴金屬質量分數的具體值。純度是貴金屬質量分數在某一範圍內以千分數表示的最小值,是一種名稱。
比如,純度(Au)750,是指大於等於750.0‰而小於916.0‰的黃金含量範圍,以該範圍內的最小值即750作為純度名稱,也可用“18K金”作為該純度的表示方法。
相應的,純度(Au)375,是指大於等於375.0‰而小於585.0‰的黃金含量範圍,以該範圍內的最小值即375作為純度名稱,也可用 “9K金”作為該純度的表示方法。
純度(Au)585,是指大於等於585.0‰而小於750.0‰的黃金含量範圍,以該範圍內的最小值即585作為純度名稱,也可用“14K金”作為該純度的表示方法。
純度(Au)916,是指大於等於916.0‰而小於990.0‰的黃金含量範圍,以該範圍內的最小值即916作為純度名稱,也可用 “22K金”作為該純度的表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