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欽相

2003年3月任臨滄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監督庭庭長。 2003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模範法官“榮譽稱號。 2006年2月任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監庭庭長、審判員。

饒欽相,男,1962年出生,1984年至1987年參加西南政法大學專科班學習,198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到法院工作。1989年,年僅27歲就因工作成績突出被提拔為縣人民法院副院長。1988年,在滄源大地震中,他50餘天與同志們戰鬥在抗震救災第一線,被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榮立二等功;1989年被授予"全省法院先進個人"稱號;1993年至1996年先後四次被省、地、縣表彰為"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公務員";1996年3月19日與三名搶匪英勇搏鬥,在身受重傷的情況下,開槍擊傷兩名歹徒。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對此給予榮記一等功並授予“青年法院標兵”稱號,臨滄地委、行署授予“勇斗歹徒的人民法官”榮譽稱號。2000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稱號,並被省政府榮記一等功。2001年調任鎮康縣法院院長。2003年3月任臨滄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監督庭庭長。2003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模範法官“榮譽稱號。並獲得“全國十大傑出法官”稱號。2006年2月任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監庭庭長、審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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