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慶縣防治甲型H1N1流感工作預案

縣民政局:負責敬老院的疫情監測,一旦縣境內出現疑似病人或確診病例,要積極落實資金,實施醫療救助。 五、防控措施(一)監測預警與信息報告1、疫情監測預警縣疾控中心負責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監測、報告、預警工作。 (三)成立救治組織縣衛生局成立甲型H1N1流感醫療救治專家組,承擔會診、判定疑似病例和臨床診斷病例的報審與轉規,指導醫療機構的診療救治工作。

一、指導思想
以中共中央、國務院以及省政府、市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高度重視,積極應對,聯防聯控,依法科學處置,確保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防治原則
(一)預防為主
積極開展防治知識宣傳,廣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不斷提高公眾防護意識和城鄉公共衛生水平;密切跟蹤境外疫情發展情況,適時開展應急監測,堵塞疫源輸入,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
(二)科學防治
按照衛生部甲型H1N1流感《預防控制指南》和《診療方案》規定,規範防治措施與工作流程,實現防治工作的科學化。
(三)依法防治
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對甲型H1N1流感的預防控制、疫情報告、醫療救治實行依法管理。對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四)屬地管理
縣、鄉鎮政府對本轄區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負總責,對醫療衛生及其它有關資源統一調度指揮。
(五)快速反應
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做好人力、物資、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置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防治甲型H1N1流感工作領導小組,縣人民政府縣長擔任組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王仲勇、白天人、楊成星 及縣人武部部長黃旭擔任副組長,成員由縣政府辦、衛生局、縣委宣傳部、公安局、財政局、衛生局、農業局、畜牧局、教育局、民政局、廣電局、工商局、質監局、藥監局、愛衛辦、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及各鄉鎮人民政府的主要領導組成。領導小組對全縣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實行統一領導,下設辦公室在縣衛生局,辦公室主任由衛生局局長兼任。
領導小組各成員部門的主要職責:
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做好各相關部門的組織協調工作,加強部門協作配合,落實隔離人員場所,提高應對處置效率。
縣委宣傳部、縣廣電局、疾控中心:通過在有限電視台設立專題欄目及散發宣傳資料等形式,積極開展防控知識宣傳,儘快提高公眾防病知曉率和防病能力。
縣公安局:加強對出入境人員的管理,切實做好出國人員和疫情發生國來住人員的管理、監測工作。若有疫情,負責疫區封鎖和留觀區域治安維護。同時,要嚴厲打擊散布謠言和擾亂社會秩序的不法行為,確保防治工作依法、有序進行。
縣財政局:加強財力保障,預算安排物資購置、人員培訓、醫療救治、疫情監測與消殺所需的經費。
縣衛生局:負責防治工作的組織管理、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及時組建專家技術組、疫情監測組、流調組、疫情消殺組,有力指揮全縣的醫療救治與疫情撲滅工作。同時要建立疫情直報制度,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
縣農業局、畜牧局、經貿局:加強對活豬的疫情監測,嚴格活豬及其產品的檢疫監管,加強生豬養殖密集區、屠宰場、活豬交易市場的疫情監測,及時發現問題,排除隱患。
縣教育局:負責落實全縣中國小和托幼機構的防控措施與責任,組織動員師生定期開展愛國衛生活動,一旦縣境內有疫情威脅,要及時落實晨檢、消毒和信息報告等防控措施和防控責任。
縣民政局:負責敬老院的疫情監測,一旦縣境內出現疑似病人或確診病例,要積極落實資金,實施醫療救助。
縣工商局、質監局、藥監局、衛生監督所:加大食品衛生執法監督力度,經常性開展豬肉食品及相關產品質量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
縣愛衛辦:廣泛動員幹部民眾開展愛國衛生活動,有效開展環境衛生整治,消除病媒孳生環境。
縣疾控中心:開展宣傳教育的同時,要深入各醫療機構加強對不明原因發熱、肺炎和流感樣病例監測。如有疫情發生,要及時開展流病調查,落實隔離、留觀措施,對疫區或疫點進行封鎖,並組織技術力量採取有效撲滅措施,嚴防疫情擴散。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落實相關責任,強化防治措施。
四、病例確認與疫情分級
(一)病例確認
疑似病例報市專家組認定,診斷病例報省專家組認定。
(二)疫情分級
依據周邊省區疫情態勢及縣境內病例發生人數、疫情擴散態勢,將疫情劃分為六個預警等級。
一級預警:國內出現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
二級預警:國內出現1例以上確診病例。
三級預警:周邊省區出現疑似病例。
四級預警:周邊省區出現1例以上確診病例。
五級預警:本縣出現疑似病例。
六級預警:本縣出現1例以上確診病例,疫情有擴散和流行趨勢。
五、防控措施
(一)監測預警與信息報告
1、疫情監測預警
縣疾控中心負責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監測、報告、預警工作。
2、監測網路
甲型H1N1流感監測網路由縣疾控中心及縣、鄉、村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構成。
3、監測內容與報告
①疫情監測與報告
啟動二級以上預警後,實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各級醫療機構每日上午10時前將前一日上午8時至當日上午8時的監測信息匯總後上報縣疾控中心。
定點醫療機構對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臨床診斷病例應在2小時內報告縣疾控中心,縣疾控中心應在2小時內將疫情輸入疫情信息報告系統,上報上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縣衛生局,縣衛生局接到疫情報告後應於2小時核心實並報告縣政府,同時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②信息報送責任與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甲型H1N1流感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時,都應當及時向縣疾控中心報告,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縣疾控中心、各級醫療機構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應建立疫情和流行病學調查信息報告責任制,明確報告責任人。
4、流行病學調查(簡稱流調)
①流調的目的是查清甲型H1N1流感病人在何時、何地、與何人接觸被感染,又可能在何時、何地傳染給何人,隔離、保護可能受到感染的人。
②流調的對象是甲型H1N1流感病人、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人及與其密切接觸者。
③流調的信息來源:醫院、交通檢疫站、社會舉報、外省外地的通報及其它有關信息。
④流調的內容:由衛生局制定統一的甲型H1N1流感個案調查表發放到各醫療機構。
⑤流調要求:縣疾控中心在接到出現甲型H1N1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信息後,立即派出流調組按照流調程式開展流調工作,縣城在48小時、農村在72小時內完成流調任務;填寫調查表務必真實、完整。調查發現輸入病例時,按照疫情報告的要求及時報告,並迅速通知病人來源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縣疾控中心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後,應在30分鐘內將《甲型H1N1流感個案調查表》中的有關信息準確輸入疫情信息報告系統,並上報上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二)預防與控制
1、日常防控措施(0級預警反應)
①成立領導機構,召開相關會議,層層動員,落實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單位責任。
②廣泛宣傳,提高民眾防病知識知曉率,建立群防群控機制。
③建立專家技術組、流調組、消殺組,進行技術培訓,儲備應急救治物資,做好應對準備。
④各級醫院建立預檢分診制度,設立發熱門診與導醫台,合理引導、分流發熱病人到發熱門診就診。
⑤對返鄉出國人員實行居家隔離觀察制度。上述人員由所在鄉鎮政府或單位派專人落實留觀措施,留觀時間為7天。留觀期間要每天測量體溫,對體溫超過37.2℃的人員一律送醫療機構進行醫學觀察。
2、國內出現疫情時的防控措施(一、二級預警反應)
①對存欄活豬進行檢疫和疫苗接種,對病豬進行隔離餵養、隔離治療;對病情較重、無法治癒的病豬要立即進行滅殺、焚燒、深埋處理。
②在進出縣境的主要交通要道設立動物檢疫站,對進入縣內的豬禽進行嚴格檢疫,發現病豬病禽依法進行滅殺、焚燒、深埋處理。
③對學校和文化娛樂等公共場所及養殖場定期消毒(2次/周),學校和公共場所的消毒由縣疾控中心指導實施,養豬場、舍的消毒由縣畜牧局指導實施。
④對從疫區返回的農民工、學生、旅遊人員進行居家隔離觀察7天,並落實專人管理,每天測量體溫一次,對體溫超過37.2℃的人員要及時送醫療機構進行醫學觀察,觀察期為7天。
⑤控制到疫區的旅遊及公務活動,並實行向主管部門報告和登記制度。
3、周邊省區出現疫情時的防控措施(三、四預警反應)
①在通往疫區的交通道路上設立消毒檢疫站,對入境車輛進行消毒,對司乘人員和其他入境人員進行體溫測量,發現發熱人員立即送醫療機構進行醫學觀察。
②增加學校、機關和文化娛樂等公共場所及養豬場、舍的消毒頻次。
③取消農村集會、廟會,實行紅白事報告審查制度,要控制趕事人數和規模,審查有無來自疫區的趕場人員。農村紅白事由駐村幹部負責審查,幹部職工舉辦的紅白事由所在單位落實專人審查。
④以鄉鎮為單位進行外出農民工統計,動員農民工家屬與疫區打工人員聯繫,勸其減少流動,在疫情解除前儘量不要返鄉。
⑤全縣飯店、旅館、賓館嚴格執行入住旅客填寫《健康登記卡》制度,對入住人員每天測量體溫,發現可疑病人,及時向縣疾控中心報告,並送醫療機構排查。
4、縣內出現疫情時的防控措施(五、六級預警反應)
①關閉縣內所有文化娛樂等公共場所,禁辦婚事、簡辦喪事,取消或推遲各種大型會議,30人以下的會議要對參會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②各級各類學校實行晨檢制度,每天對學生進行體溫測量,發現可疑病人立即送醫療機構排查。學校發現1例疑似病例,要對疑似病例學生所在班級實行停課放假,並通知同班學生居住地的鄉鎮政府、村委會對放假學生採取居家留觀措施。學校發現1例診斷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實行全校停課放假,並通知學生居住地的鄉鎮政府、村委會對放假學生採取居家留觀措施。
③全面落實縣級幹部包鄉、鄉鎮領導包片、一般幹部包村、村組幹部包戶措施,嚴格限制人口流動。機關單位、村委會、社區對轄區內進出人員嚴格登記監控,發現發熱病人要立即向縣疾控中心報告,並在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送醫療機構排查。
④對已封鎖的疫區、疫點嚴格禁止人員進出,疫點居民生活用品由有關部門組織配送。一旦有人誤入疫區或疫點,要採取只進不出的辦法,嚴加封鎖。
⑤對治癒出院的疑似病人、確診病人要落實居家留觀措施,留觀期限為7天,留觀措施由駐村幹部、村幹部、社區幹部負責實施,是幹部職工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實施。如果出現死亡病例,屍體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⑥租賃林湖賓館備用,凡參與救治疑似病人、確診病人的醫護人員,在完成工作任務後必須到指定旅館留觀7天,確定未被感染後方可回原單位上班和回家居住。對參與流調、消殺的工作人員,採取同樣的隔離措施。
根據疫情變化,每提高一次預警反應級別並落實相應應急措施時,都必須堅持前一個級別的預警反應措施。
5、結束預警反應
末例甲型H1N1流感病人治癒20天后,無新發病例出現,報經省級防治領導小組同意,本縣本次預警反應結束。
六、醫療救治
(一)設立預檢分診點
各醫療機構在門診部設立導醫台、發熱門診,合理引導發熱病人就診,避免醫院交叉感染。對已確認的疑似病人立即送定點醫院隔離治療。
(二)指定定點醫院
按照分散就診、集中救治的原則,指定縣人民醫院為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人定點醫院,甲型H1N1流感病人統一在縣人民醫院傳染病院接受救治。定點醫院設疑似病人病房和確診病人病房,專用床位不得少於20張,其中急救床位不得少於3張。同時,要固定專用急救車輛和專用醫療設備。
(三)成立救治組織
縣衛生局成立甲型H1N1流感醫療救治專家組,承擔會診、判定疑似病例和臨床診斷病例的報審與轉規,指導醫療機構的診療救治工作。對全縣衛生技術人員實行統一調度,成立3個醫療救治組,輪流承擔醫療救治任務。
(四)病人轉規、轉診
1、留觀病人在留觀期間發熱不止或出現咳嗽、疲勞、食欲不振、腹瀉、嘔吐等症狀的,立即通知定點醫院按疑似病例收治。
2、對已入院的疑似病人按規定方法和流程採集病例標本送省疾控中心實驗室進行檢驗,對臨床診斷病例和實驗室確診的病例,要及時轉規到確診病人專用病房救治。
3、對排除甲型H1N1流感的疑似病人,待症狀消失後遣送回家按規定落實居家留觀措施。
4、非定點醫院不得收治疑似病人和確診病人。病人轉診必須用專用急救車運輸。
5、定點醫院要嚴格按衛生部印發的《甲型H1N1流感診療方案(2009版)》實施診斷與治療。
七、保障措施
(一)財力保障
縣財政局按照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需要的醫療設備、藥品、防護物資採購,人員培訓,檢驗檢疫等提供資金保障。
(二)物資保障
1、縣衛生局編制物資儲備明細表,並根據疫情等級分別測算不同物資儲備的需求量及其配備,著重儲備防護服、重型防護服、漂白粉、抗生素、檢驗試劑、快速生化檢驗等物資。
2、疫情發生時,縣政府將根據防疫需要徵用社會物資並在全縣範圍內統籌使用。
3、所有物資的使用實行審批制,專人負責,嚴格審批。
(三)人力資源保障
1、縣衛生局對全縣在職衛生技術人員進行培訓;鄉村醫生的培訓由鄉鎮政府組織,鄉鎮衛生院培訓。培訓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甲型H1N1流感預防控制技術指南》、《甲型H1N1流感診療方案》等法規與專業知識。
2、縣疾控中心、醫療機構舉行實戰演練、摸擬綜合演練,提高協同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提高應急指揮體系、信息報告體系、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和應急救治體系的應急處理能力。
3、疫情發生時,全縣所有醫療機構在崗醫務人員必須服從統一調配。
(四)法制保障
1、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確保防治工作依法進行。
2、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應按照本預案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開展防治工作。對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工作失誤的,依法追究責任。
(五)社會動員與輿論支持
1、保持信息透明度,避免因民眾猜疑引起恐慌。
2、鄉鎮人民政府及其衛生服務機構應進一步加強健康教育,開展科普宣傳,提高基層單位和廣大民眾的防病意識和防護能力。
3、及時報導優秀人物和先進事跡,引導公眾行為,為防治工作提供輿論支持。
八、附則
各鄉鎮人民政府及衛生、教育、公安、交通、旅遊要在10月8日前擬定出具體工作方案並迅速實施,同時報送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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