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蔗糖的測定

食品中蔗糖的測定

GB/T 5009.8-2003《食品中蔗糖的測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提出並歸口,由衛生部食品衛生 監督檢驗所負責起草。GB/T 5009.8-2003《食品中蔗糖的測定》代替GB/T 5009.8-1985《食品中蔗糖的測定》。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食品中蔗糖含量的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食品中蔗糖含量的測定。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衷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子本標準。

GB/T 5009. 7---2003 食品中還原糖的測定

原理

試樣經除去蛋白質後,其中蔗糖經鹽酸水解轉化為還原糖,再按還原糖測定。水解前後還原糖的差值為蔗糖含量。

試劑

鹽酸(1+1):量取50 mL鹽酸用水稀釋至100 mL。

氫氧化鈉溶液:(200 g/L)。

甲基紅指示液:稱取甲基紅0.10g,用少量乙醇溶解後,並稀釋至100 mL。

其餘試劑同GB/T 5009.7--2003中第3章。

儀器

同GB/T 5009.77---2003中第4章。

分析步驟

吸取兩份50 mL按GB/T 5009.7—2003中5.1製備的試樣處理液,分別置於100 mL容量瓶中,其中一份加5mL鹽酸(1+1),在68℃~70℃水浴中加熱15 min,冷後加兩滴甲基紅指示液,用氫氧化鈉溶液(200g/L)中和至中性,加水至刻度,混勻。另一份直接加水稀釋至I00 mL,按GB/T 5009.7—2003中5.2、5.3、和5.4的步驟分別.測定還原糖。

結果計算

以葡萄糖為標準滴定溶液時,按式(1)計算試樣中蔗糖含量計算

X=(R2一R1)×0.95

式中:

X—試樣中蔗糖含量,單位為克每百克或克每百毫升(g/lO0 9或g/100 mL);

R<SUB>2</SUB>—水躲處理後還原糖含量,單位為克每百克或克每百毫升(g/100 9或g/100 mL);

R1—不經水解處理還原糖含量,單位為克每百克或克每百毫升(g/l00g 或g/100 mL);

0.95—還原糖(以葡萄糖計)換算為蔗糖的係數。

計籌結果留三位有效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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