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張輝祥,64歲,國小文化,是營山縣豐產鄉某村農民。遇有閒暇時光,經常擺弄機車,趕場上下也愛騎著摩托。
為顯示技術高超,他喜歡在公路上超車,遇有熟人在前面行走,時不時會顯擺一下,轟著油門呼嘯而過,人送外號“飛車大叔”。
事件經過
2014年7月15日下午,張輝祥駕駛機車從家裡到街上辦事。當接近下午3點40分,機車駛入一彎道時,由於車速過快,將路邊農婦黃某撞倒在地,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處理
賠償
經法醫鑑定,黃某系失血性休剋死亡。交警認定:該起交通事故中,張輝祥負全責任,黃某無責任。案發後,張輝祥多方籌錢,賠付了死者親屬醫療費、喪葬費和其他費用18萬元,取得了死者親屬的書面諒解。
審判
2014年11月21日,檢察機關指控張輝祥犯交通肇事罪,向營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4年12月1日,營山縣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營山法院審理認為,張輝祥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未謹慎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並致一人死亡且負事故全部責任的行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應予懲處。案發後,被告人張輝祥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一審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