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級辯視

風通常用風向和風速(風力和風級)來表示。 風速是指氣流在單位時間內移動的距離,用米/秒或千米/小時表示。英國人蒲福平1805年根據風對地面(或海面)物體影響程度擬定的等級,自0-12共13個等級,稱“蒲氏風級”。自1946年以來,風力等級作了某些修改,增到18個等級。我國大陸目前仍習慣用到12級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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