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名稱
頸段脊髓損傷顱骨牽引術
分類
神經外科/脊髓損傷手術
ICD編碼
93.4101
概述
頸椎骨折脊髓損傷病人,傷後大多發生四肢癱、尿瀦留和肋間肌麻痹、呼吸無力,尤其是高位頸髓損傷,呼吸更加困難,而且由於頸椎不穩定,還可加重頸髓損傷,致使傷情更趨嚴重。為了迅速穩定病情,需及早進行顱骨牽引,同時行膀胱留置導尿和氣管切開等應急措施。顱骨牽引自Crutchfield 1933年報告以來,臨床套用已很普遍,牽引後脫位頸椎可以復位,因而減輕或消除脊髓的受壓,並可防止骨折椎骨移動而加重脊髓損傷。此法仍是目前頸椎骨折脊髓損傷的有效治療方法。
適應症
頸段脊髓損傷顱骨牽引術適用於:
1.頸椎骨折或骨折脫位伴有脊髓損傷者。
2.頸椎脫位、關節交鎖伴有脊髓損傷者。
3.頸椎損傷後復位,但仍存在不穩定,伴有脊髓損傷者。
禁忌症
頸椎輕度椎體壓迫性骨折,無神經損害症狀者。
術前準備
1.頭皮術前常規準備。
2.顱骨牽引鉗、牽引架和重量錘等。
3.床腳墊。
麻醉和體位
頭皮局部浸潤麻醉。取仰臥位。
手術步驟
1.鑽孔位置
兩側外耳孔之間,沿脊柱的縱軸,經頭頂連一直線,在距矢狀中線兩側各3~4cm處,以尖刀將頭皮戳一小口,以特製的有保護緣的鑽頭在兩側各做一顱骨鑽孔,深達顱骨板障內。鑽孔的位置亦可根據牽引軸線過伸或過屈的需要,將鑽孔的位置向前或向後移動。
2.安置牽引鉗
將克氏顱骨牽引鉗(Crutchfield tong)的兩個齒釘各置於一個鑽孔內,然後擰緊螺旋固定齒釘。
3.牽引
將牽引架掛於床頭,牽引繩繞過牽引架上的滑車,懸掛好重量錘,墊高床頭兩個腳做好反牽引。
4.頸椎復位
牽引重量開始用4kg,並在床旁攝頸椎側位片,觀察牽引後復位情況;如不能復位,可每隔15min增加2kg,直到復位(一般需10kg左右),總重量不超過15~20kg。證實復位後,可改用維持重量3~5kg。
5.牽引時間
需4~6周。然後進行頭頸石膏固定3個月。
術中注意要點
小兒顱骨板較薄,行顱骨鑽孔時,應多次拿出鑽頭觀察鑽入深度,防止穿破硬腦膜引起顱內出血和感染。
術後處理
1.注意牽引鉗兩齒釘的位置,如有鬆動時可以旋緊;如齒釘脫出時應重新置入。
2.頭皮切口處每日以乙醇棉搽拭。
併發症
硬腦膜損傷時,可發生出血、腦脊液漏和化膿性腦膜炎,需重新更換牽引鉗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