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政部門按照本級人大批准的本級預算向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批覆預算的情況、本級預算執行中調整情況和預算收支變化情況;
2、預算收入徵收部門依法徵收預算收入情況;
3、財政部門依照規定和財政管理體制,撥付和管理政府間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情況以及辦理結算、結轉情況;
4、財政部門按批准的年度預算、用款計畫及規定的預算級次和程式,撥付本級預算支出資金情況;
5、國庫按國家規定辦理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留解情況和預算支出資金的撥付情況;
6、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執行年度預算情況;
7、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專項管理的預算資金收支情況;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與財政性資金籌集、分配、使用和管理有關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