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項目教學法是“行為導向”教學法的一種。一個項目是項計畫好的有固定的開始時間和結束的時間的工作。原則上項目結束後應有一件較完整的作品。
流程
其實施的流程如下:
1.明確項目任務: 教師提出任務 同學討論
2.制定計畫:學生制定 教師審查並給予指導
3.實施計畫:學生分組及明確分工 合作完成
4.檢查評估:學生自我評估 教師評價
5.歸檔或套用:記錄歸檔 套用實踐
特點
實踐性:項目的主題與真實世界密切聯繫,學生的學習更加具有針對性和實用性。
自主性:提供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選擇內容和展示形式的決策機會,學生能夠自主、自由地進行學習,從而有效地促進學生創造能力的發展。
發展性:長期項目與階段項目相結合,構成為實現教育目標的認知過程。
綜合性:具有學科交叉性和綜合能力的運用的特點。
開放性:體現在學生圍繞主題所探索的方式、方法和展示、評價具有多樣性和選擇性。
評價特點:項目型教學的評價注重學生在項目活動中能力發展的過程,測評內容包括學生參與活動各環節的表現以及作業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