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菸草專賣局

韶關市菸草專賣局是韶關市主管菸草專賣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處級全職能局。設定10個行政科室,級別為正科級。另設1個專賣直屬分局及1個審計派駐辦。

基本信息

通訊地址:風采路98號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郵政編碼:512000

主要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查處違法、違章案件;打擊不法行為,保護合法經營,維護全市菸草市場經營秩序,維護國家利益和消費者利益。

(二)負責檢查、指導全市菸草專賣管理工作,管理菸草專賣派駐機構,組織、指導全市菸草專賣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和年檢,並受省菸草專賣局委託審核、簽發準運證。

(三)負責全市菸草專賣執法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重大複雜案件的聽證工作。受理民眾舉報投訴。

(四)負責全市菸草系統內部經營監督管理,檢查、督促各項規定的貫徹落實,嚴格查處內部違法違規案件。

(五)負責加強企業內部管理,依據行業政策和省公司的有關規定,健全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加強職工隊伍建設,加強行業精神文明建設,促進全系統三個文明協調發展。

內部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制定統一的行政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負責各部門的協調和局(公司)重要會議的管理、組織工作,並承擔對黨組會議和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牽頭組織制定各部門年度工作重點,並制定相應的考核衡量指標和考核辦法,進行督辦和考核驗收;負責公文處理、檔案管理、保密、信訪和維穩工作;負責各類綜合性材料的組織起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負責對外聯絡、對外宣傳報導和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局(公司)法律訴訟和相關法律事務;負責有限公司董事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牽頭組織企業體制改革方面的工作;負責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後勤服務、行政管理和公務接待工作;負責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上級黨組織和市局(公司)黨組有關決議、決定和指示;協助地方黨委做好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圍繞市局(公司)中心工作提出思想政治工作規劃和意見;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菸草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工青婦團等工作;負責對有關職工利益和思想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組織開展形勢任務教育,做好對內宣傳工作;負責牽頭組織整頓辦、維穩辦有關工作;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負責推進全市菸草系統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工作;歸口管理體系運行所涉及的檔案、記錄;組織年度內審工作;完成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專賣監督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菸草專賣監督管理工作目標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落實省局有關內部專賣管理監督的規定和要求,制定、實施本轄區內部專賣管理監督制度;負責全市菸草行業兩煙生產、經營及相關企業菸草專賣品生產、經營的監督、檢查和管理,查處違反菸草專賣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案件;協調政府及有關部門,建立聯合執法機制,查處大要案,打擊走私、制售菸草專賣品行為;負責銷毀非法生產的菸草專賣品;負責管轄許可權內菸草專賣管理證件的發放、檢查和管理;負責全市菸草專賣法律法規宣傳,組織專賣管理人員培訓;負責對本轄區菸草專賣品生產經營企業實施內部專賣管理監督;建立情報信息網路,了解、掌握違法經營捲菸的市場信息和動態;指導下級菸草專賣稽查機構開展稽查工作;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完成單位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財務管理中心

組織制定全市菸草商業系統各項財務制度和管理辦法,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企業內控制度;認真組織好會計核算、會計決算工作,負責市公司及所屬分公司會計工作的監督管理,嚴格財務票證、檔案管理;協商、調度市局(公司)和所屬分公司的資金;負責市局(公司)及所屬分公司的資金監管;建立健全費用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審核流程;強化全面預算管理,嚴格控制一般性費用和資本性支出,配合相關管理部門編制內部責任計畫,分解下達預算指標,考核、分析預算執行情況;認真執行《中國菸草總公司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做好全市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等資產管理制度,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定期開展清產核資工作;負責編制、匯總上報各項財務報表,定期組織編制財務分析;負責市局(公司)及所屬分公司的稅費管理,依法計繳各項稅費;檢查監督市局(公司)和所屬分公司的財務收支、資金使用、資產管理和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參與公司重要經濟契約、協定、項目開發、投資項目的論證和招投標工作;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負責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所需數據的收集、分析工作;完成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四)人事勞資科(督察考評中心)

負責人事、勞資、培訓管理等制度的制定和實施;在許可權範圍內,負責全市菸草系統人員的招聘、調動及進出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組織本系統幹部考核、聘(任)免、調配及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考核工作;負責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負責工資、獎金、勞保福利及各種加班費、補貼的核定和管理;負責全市菸草商業系統績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實施;負責全市菸草商業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及出國政審工作;負責員工“五險二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落實勞動契約的簽訂;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菸草商業系統員工教育培訓和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全市菸草商業系統人力資源信息系統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菸草商業系統的督察考評及投訴諮詢受理工作;

負責全市菸草商業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制度的制定;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負責按照質量管理體系建設要求,對上崗人員進行能力確認;組織開展顧客滿意度測評工作;組織本部門員工執行體系規定的各項運行要求;完成單位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安全保衛科

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和菸草行業制定的安全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擬定和實施局(公司)安全生產(經營)計畫、指導市轄各縣級局(公司)的安全工作;負責組織全市菸草系統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安全保衛目標管理考核,推行現代化安全管理模式;負責制定安全生產(經營)和內部治安保衛的規章制度;負責組織指導安全保衛知識和技能的宣傳教育,組織實施安全保衛人員的專業培訓;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安全生產和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督促落實整改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負責全市菸草系統危險源識別、評價和分類管理的匯總,組織制定安全、治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安全信息的匯總、報告和安全保衛檔案材料的登記保管,負責本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助保全公司做好局(公司)保全員的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內審及管理評審工作;組織本部門員工執行質量管理體系規定的各項運行要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監察科

監督檢查市局(公司)機關及所屬各縣級局(分公司)黨員、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部門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行政監察工作指示、決定,及時反映情況,保證政令暢通;負責查處市局(公司)機關黨員、幹部及市局(公司)任命考核的縣級局(分公司)班子成員的各類違法違紀行為;負責接待、受理黨紀政紀等方面的民眾來信來訪,受理有關的舉報、控告和申訴,梳理和核實有關違紀線索,維護黨員和監察對象的民主權利、合法權益,教育和懲處各類違紀違規行為;協助市局(公司)黨組抓好各縣級局(分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和行業作風建設;負責組織協調對本級和所屬各單位的“兩煙”生產經營管理和專賣管理的工作效率開展效能監察,提出監察建議,協同做好整改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全市菸草商業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組織安排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根據市局(公司)黨組的統一部署,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參與市局(公司)有關計畫安排、項目論證、專項檢查、各類招投標、項目驗收、物資採購、幹部考察、人事任免的監督工作,積極開展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歸口管理和承辦全市菸草商業系統紀檢監察糾風的統計、上報工作;組織本部門員工執行質量管理體系規定的各項運行要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行銷管理中心

負責採集、分析本市菸草市場信息,預測客戶需求和市場走勢,擬訂年度經營方針和目標;負責編制全市菸草系統捲菸購銷計畫;負責統一簽訂和管理契約;負責分配、調撥貨源;負責全市菸草系統捲菸銷售網路建設的規劃、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監督網路運行質量;負責電話訪銷工作的管理;研究制定市場行銷和客戶關係管理策略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工業企業關係服務與管理策略並組織實施;協同工業企業制定品牌培育規劃、實施品牌培育戰略;執行捲菸價格政策,採集、匯總、傳遞、分析銷售訂單;

指導、督促下屬單位行銷部的行銷工作;負責全市捲菸經營數據收集、統計、分析和上報,監控全市捲菸經營狀況,定期組織經營分析;落實品牌培育,做好品牌的宣傳、促銷、推廣和維護;維護本區域客戶檔案資料、負責零售客戶的評價;負責客戶關係管理工作,按照客戶分類及服務標準為零售客戶提供服務;負責處理客戶關於捲菸銷售工作的投訴和諮詢;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組織本部門員工執行質量管理體系規定的各項運行要求;完成單位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物流配送中心

負責全區捲菸物流建設和運行的規劃、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捲菸入庫驗收、到貨確認、在庫管理;負責接收捲菸訂單信息、單據,組織分揀配貨到戶;負責制定送貨計畫,編排、最佳化、審核送貨線路,組織送貨,保證送貨到戶;負責非電子結算客戶的捲菸貨款結算和貨款回籠;負責本中心人員、車輛、貨物、貨款和設備等安全工作;負責捲菸等實物的賬務管理;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和協調工作;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和管理工作;負責制定轄區物流建設規劃、控制、協調及實施工作;組織本部門員工執行質量管理體系規定的各項運行要求;完成單位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九)菸葉生產購銷科

負責落實省公司下達的菸葉收購調撥計畫,執行國家局菸葉收購調撥價格政策參加菸葉訂貨及網上交易;負責全市菸葉生產的組織、管理工作,協調、指導菸葉生產新技術的示範與推廣;負責全市菸葉統計工作,上報菸葉生產、收購、調撥和商業流通報表;

負責全市菸葉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按省公司要求,調整全市菸葉生產的布局;

負責全市菸草種子新品種的選育、引進、示範和推廣;負責組織全市菸葉生產相關的農用物資的採購和管理;負責全市菸葉質量評價和成本效益分析;負責組織培訓全市菸葉生產技術、收購和預檢人員;負責落實省公司的菸葉生產扶持政策,合理規範使用專項扶持費用;負責全市菸葉收購站的合理布局和建設規劃;負責組織菸葉生產基礎設施建設的有關工作;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負責全市的菸葉收購管理、等級質量的指導、檢查和監督;組織本部門員工執行質量管理體系規定的各項運行要求;完成單位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信息中心

負責制定信息化管理制度和相關規定,並組織執行;負責制定信息化年度工作計畫,並按計畫落實;在上級部門的統一組織下參與電子商務、電子政務、管理決策三大體系的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全市菸草商業系統省域網及公司區域網路的管理和運行監控;負責全市菸草商業系統信息安全系統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菸草商業系統信息設備的管理和維護;收集各單位、各部門信息系統軟、硬體需求情況,編制採購、更新方案提交上級審批;負責全市菸草商業系統各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工作,做好電視電話會議系統技術支持工作;為下屬單位的信息化工作進行指導並提供技術支持;按上級要求,組織全市菸草商業系統員工的業務培訓和技術培訓工作;組織本部門員工執行質量管理體系規定的各項運行要求;完成單位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一)專賣直屬分局

負責轄區菸草專賣法律、法規、規章和菸草行業政策的宣傳、貫徹和實施;依法對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轄區菸草市場違法案件;會同有關執法部門,查處轄區走私販私、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菸草專賣品行為;按照有關規定,負責轄區菸草專賣許可證的審查和管理,維護轄區菸草專賣品市場秩序;負責調查、處理轄區零售戶、消費者的投訴舉報,為民眾提供法律諮詢、真假煙鑑別等服務;組織本部門員工執行質量管理體系規定的各項運行要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二)審計派駐辦

由廣東省菸草專賣局(公司)統一管理,按照省局(公司)的部署安排和駐地單位的需求制定年度工作計畫並上報省局(公司);對駐地單位的財務收支、財務預算、資產質量、資金管理及其他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對駐地單位下屬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負責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執行省局(公司)制定的審計工作計畫,參加省局(公司)組織對非駐地單位的財務收支和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參加省局(公司)組織的專項審計、審計調查和績效審計等審計項目;對駐地單位的內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評價和反饋;按照國家局、省局(公司)的相關制度規定,在派駐辦的職責範圍內或省局(公司)的授權下,對駐地單位的固定資產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重大技術改造、大修等投資項目組織實施審計監督,需要委託外部審計中介進行審計的,按照省局(公司)相關規定進行,派駐辦負責對中介審計情況進行跟蹤管理、協調、監督,並按月形成書面報告上報省局(公司)審計處;對物資採購、宣傳促銷、對外投資、項目招投標等經濟活動的合法性、科學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監督;對重要經濟契約進行審計監督;按照省局(公司)的部署和駐地單位的需求開展專項審計、審計調查和績效審計工作;做好審計派駐辦的日常工作管理,在駐地單位接受外部審計時做好協調配合;配合監察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開展專項調查;及時向省局(公司)報告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必要時通報駐地單位;省局(公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屬單位名稱

廣東菸草韶關市有限公司曲江區分公司

廣東菸草韶關市有限公司始興縣分公司

廣東菸草韶關市有限公司樂昌市分公司

廣東菸草韶關市有限公司乳源瑤族自治縣分公司

廣東菸草韶關市有限公司仁化縣分公司

廣東菸草韶關市有限公司翁源縣分公司

廣東菸草韶關市有限公司新豐縣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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