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曲江區旅遊局

單位職能和內設機構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旅遊業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劃;擬訂旅遊工作政策和旅遊業管理的地方規範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制定本區的旅遊發展戰略、規劃和計畫。指導各景區的規劃和開發建設,協調和負責重點景區的開發和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旅遊產品的開發,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旅遊招商引資工作。加強旅遊項目的立項和管理。
四、組織實施旅遊景區(點)、度假區及旅遊飯店、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指導和監督旅遊飯店及旅遊設施的質量規範和管理工作。協調旅遊景區和旅遊行業的環境和生態保護工作。
五、組織和實施旅遊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和等級考試、考核及做好導遊人員的年度審核工作。
六、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旅遊安全和服務質量,受理遊客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研究旅遊信息,搞好信息服務。
七、負責旅遊統計並研究和搞好旅遊信息服務工作。
八、承辦區人民政府和市旅遊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服 務 承 諾
向社會公開承諾制度是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行風建設以及文明視窗建設,樹立良好的政府部門形象的有效措施。為轉變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密切聯繫民眾,進一步塑造旅遊部門的良好形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曲江區旅遊局決定從2002年3月起實行承諾制度。
一、堅持依法行政,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發展旅遊業的各項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劃,簡化辦事程式,提高辦事效率。
二、堅持以誠待客,自覺遵守機關職業道德,講文明、講禮貌,努力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三、堅持熱情服務,主動為投資者提供旅遊資源、旅遊線路、旅遊政策法規等諮詢服務,受理投資者投訴,主動為投資者排憂解難。
四、堅持廉潔從政,嚴禁以權謀私,不利用職權“吃、拿、卡、要”。
五、堅持“馬上辦”制度,限時完成有關手續的辦理工作,提高辦理效率。凡涉及到旅遊局辦理的有關事項,要根據不同情況,採取馬上受理或馬上辦理的辦法,安排專人跟蹤落實。
1、旅遊者諮詢旅遊線路、旅遊資源等一般情況要馬上答覆;
2、投資者諮詢旅遊法規政策、旅遊資源一天內答覆;
3、投資者投訴三天內處理並答覆投訴者; 4、對需轉報市旅遊部門審批的業務,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轉報的手續。
5、對其它部門需要聯合發文立項的項目,自收到對方擬文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會簽。
六、認真處理旅遊投訴。投訴對象在本區範圍的,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投訴對象在本區以外的,於15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對不屬於本單位範圍的或需要轉到其他單位處理的,5個工作日內將材料轉至相關單位。
七、以上承諾如有違反,經查屬實,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責令賠禮道歉、經濟處罰,直至行政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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