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帝王術

韓非帝王術

韓非帝王術的主要內容是法制理論 尤以術、勢見長。韓非術勢方面的《主道》思想,是其帝王術的重要內容。主道即為君主之道,指做君主的準則。這裡韓非把道家無為而治思想運用到政治生活中,闡述君主以術治國御臣的準則及方法:一是君主要堅守虛靜;二是君主要審合形言(言與行、事與功是否相符);三是君主要正確運用刑罰。道是萬物的本源,是判斷是非的準則。

內容

治吏是韓非治國方術的一個重要內容,包含著豐富而深邃的思想。研究韓非的治吏思想,對於認識他的思想全貌有著重要的意義。

韓非的治吏思想主要包含如下三方面內容。

治吏

首先,治吏引綱是治國的關鍵。韓非以為,作為君主,就是要依靠法律制度和官吏履行職責來建立自己的功績。“人主者,守法責成以立功 者也。”(《韓非子·外儲說右下》,下同)這是說君主治理國家主要憑藉兩種武器:一是法律,一是官吏。這其中,法律既是君主治理官吏的武器,也是官吏完成君主給予的任務所應遵循的準則。韓非告誡君主:“明主治吏不治民”。何以如此?他給出了兩點理由:其一,官吏是國家亂與不亂的關鍵。“聞有吏雖亂而有獨善之民,不聞有亂民而有獨治之吏”。它的潛在意義是治理好官吏,使官吏不亂,國家就不會亂。一方面,官吏是管理者、是執法者,是手中握有權力的人;另一方面,官吏是教化者、是示範者,是民的榜樣。因而把官吏治理好了,國家就會安寧。其二,官吏是君主治理國家之網中的綱。“吏者,民之本、綱者也。”“聖人不親細民,明主不躬小事。”君主治吏不治民,並不是說君主治理國家不需要治理百姓,而是說不直接治理百姓。為了證明治吏在治國中的地位,韓非舉出幾個例子來說明:搖木:“搖木者,一一攝其葉,則勞而不遍;左右拊其本,而葉遍搖矣。”引綱:“善張網者引其綱,不一一攝萬目而後得,一一攝萬目而後得,則是勞而難;引其綱,而魚已囊矣。”救火:“救火者,令吏挈壺瓮而走火,則一人之用也;操鞭箠指麾而趣使人,則制萬夫。”正是出於如上的考慮,韓非主張君主治理國家要治理官吏而不是親自治理百姓。

治國用能人

其次,治國用能人,而不用賢人。既然君主治理國家是治吏不治民,那就有一個選用官吏的標準問題。韓非指出:“任人以事,存亡治亂之機也。無術以任人,無所任而不敗。”“任人者,使有勢也。”(《韓非子·八說》,下同)在韓非看來,用什麼樣的人來管理國家政事,這是關乎國家存亡、治亂的關鍵。用人就要有用人的標準,國君如果沒有方法和標準用人,無論任用什麼人都要失敗。那么該如何選用官吏呢?韓非以為有兩個標準:“人君之所任,非辯智則潔修也。”即君主選用官吏不是根據其智慧才能,就是根據其美好品行。韓非的看法是,用能人。“主利在有能而任官”(《孤憤》)。在智慧型之人和修士之間,韓非選擇了前者。他的根據是,社會發展需要依靠“力”而不是依賴德行,因為智士能夠為發展獻力。所以韓非主張“計功而行賞,程能而授事,察端而觀失,有過者罪,有能者得,故愚者不任事。”論功行賞,根據能力而授予官職,有罪就罰,有能力就任用。

治國不能以人性善為依據

第三,治國不能以人性善為依據,而要以人性自利為基礎。韓非指出:“夫聖人之治國,不恃人之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為非也。恃人之為吾善也,境內不什數;用人不得為非,一國可使齊。為治者用眾而舍寡,故不務德而務法。夫必恃自直之箭,百世無矢;恃自圓之木,千世無輪矣。自直之箭,自圓之木,百世無有一,然而世皆乘車射禽者何也?隱括之道用也。雖有不恃隱括而有自直之箭、自圓之木,良工弗貴也。何則?乘者非一人,射者非一發也。不恃賞罰而恃自善之民,明主弗貴也。何則?國法不可失,而所治非一人也。故有術之軍,不隨適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顯學》)“聖人之治國也,固有使人不得不愛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愛為我也。恃人之以愛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為者安矣。”(《奸劫弒臣》)

韓非關於聖人治國不依賴別人對我好,而是要使他不得做壞事(有解釋為不得不對我好)的思想是相當深刻的。從表面上看,韓非是在強調權力的作用,實際上,它蘊涵著對人性的分析和對法律制度的仰仗,是基於對人性的分析而得出的精闢結論。在韓非看來,如果依賴於別人對我好壞,那么一國之中便找不到幾十個對我好的人;依賴別人不敢對我不好,那么全國的人都是不敢對我不好的人。韓非眼中人情的實際是:“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人焉能去安利之道而就危害之處哉。”(《奸劫弒臣》)“人臣之情,非必能愛其君,為重利之故也。”(《二柄》)“君臣之異利,故人臣莫忠。”(《內儲說下》)。好利惡害是人之本性,君臣之間也是一種利害的關係。不僅普通百姓是好利的,而且為君主管理國家的臣也是同樣的。韓非的不依賴於別人對自己的好惡,是對客觀實際分析得出的判斷。那么君主該怎么辦呢?韓非的主張是通過有效的辦法使他們不得不對我好,使他們不得做壞事。韓非從現實的角度為封建君主開出的處方是:依靠法律和制度。“凡治之極,下不能得。”(《揚權》)他認為治理天下的最高境界,就是使臣下無機可乘:一方面法律的制定就是以人性的好利為根據的;一方面官吏的使用並不是指望他不好利,而是通過法律來約束其行為。這其中隱含的道理是:無論人們在出任官吏之前是“好人”還是“壞人”,在成為官吏之後都要通過法律強化對他們的監督,使他們不得為非。治理國家,不在於人是不是為自己謀利,而在於他是不是在法律許可的範圍之內謀利。韓非並不否認有少數聖人和賢人的存在,但他認為治理國家面對的不是少數人,而是多數人。因而必須以多數人為對象。正因為如此,所以治國要重視法制。他舉竹箭和圓輪為例來說明這個道理,認為如果一定要用天生就直的竹木做箭,那恐怕一百年也找不到一支箭;一定要找天生就圓的木頭做車輪,那恐怕一千年也沒有車輪。然而世上的人都有車乘有箭射,為什麼?這是因為人們使用了不同的矯形工具的緣故。

君主治國之術

賢明的君主把握這個本源,就可以了解事物的由來,研究這個準則,就可以了解事情成敗的原因。所以,君主要用虛靜的態度來對待一切,名稱要從它自己所反映的內容去規定,事情要讓它自身的性質去確定。虛心,才能知道事情的真相,靜氣,才能知道事物的善惡。有話的人,自然會說出主張;管事的人,自然會做出行動。言語與行動經過驗證而符合,君主就可不動聲色,讓事物回歸到它們真實的情況之中。所以說,君主不要表露出自己的欲望,臣子便會精心裝飾自己;君主不要暴露出自己的意圖,若暴露出自己的意圖,臣子就會曲意偽裝以逢迎。所以說,君主的好惡不形於色,才能看到臣子的真實表現;君主去掉個人的成見與智巧,臣子就會自知戒備、謹慎地工作。

這樣一來,君主有智慧也不用來思考,使萬物都處在本來的面目和位置;君主有才能也不用來表現,使觀察臣子的言行有所依據;君主有勇力也不用來逞威風,使臣子能充分地發揮他們的勇猛。所以,君主不露智慧卻更顯得明智,君主不表現才能卻更會取得成效,君主不逞勇力卻更使國家強大。群臣各盡其職,百官各有常法,君主根據他們的才能來使用他們,這就叫遵循常規辦事。所以說,清靜啊,君好象沒有處在君位上,;空曠啊,臣民沒有誰能確定他在那裡。賢明的君主在上無為而治,群臣在下誠惶誠恐地盡職。英明的君主所用的道,要使有智慧的儘量提供他們的謀略,君主根據他們的謀略來決斷政事,所以君主的智慧是無窮的;要使有才能的充分發揮他們的才能,君主根據他們的才能作用他們,所以君主的才能是無窮的;建立了功業,就表現了君主的賢名,犯下了過失,就由臣子們來承擔罪責,所以君主的名望是無窮的。因此君主不賢能卻能做賢人的老師,君主沒有智慧卻可以做智者的君長。臣子付出勞苦,君主享受成就,這就是賢明的君主治國的法則。

君主治國之術在於使臣子無人觀測,治國方法的運用在於無從使臣子無從知曉;君主保持清靜無為的態度,用隱蔽的方法察看臣子的過失,看見了好像沒有看見,聽見了好像沒有聽見,知道了好像不知道。知道臣子的言論以後,不加變更,用驗證的方法來觀察他們是否言行一致。每人官職只用一個人擔當,不要使他們彼此通氣,那么一切事物的真相就完全暴露出來了。君主要嚴密地掩蓋自己的行跡,藏埋自己的念頭,使臣子無從探測;不表現自己的智慧,不表現自己的才能,使臣子無從估計。保守君主自己的意圖而考核臣子是否與自己的想法一致,謹慎地握住權柄而牢固地掌握它。斷絕臣子對權力的嚮往,破除臣子對權力的企圖,不要讓人產生奪位的想法。不謹慎地斷絕欲望,不堅守病入道義的大門,篡權的像虎一樣的奸臣就出現了,若不謹慎地辦事,不掩蓋真相,叛賊就將產生。奸臣們謀殺他們的君主取代君主,他手下的人莫不參與,所以稱他們為猛虎。處於君主身邊的奸臣,鑽君主犯錯誤的空子,所以稱他們為叛賊。只有驅散他們的黨羽,收捕他們的餘孽,封閉他們的家門,奪走他們的幫凶,國家才沒有了猛虎。君主的權術大得不估量,深得不可探測,考察名與形是否一致,審查驗證明法度,而對擅自行動的人就懲辦,國家才沒有叛賊。因此君主有五種雍塞:臣子封閉了君主訊息;臣子控制了財產;臣子能培植黨羽;臣子能私自施人恩德;臣子擅自發號施令。臣子封閉訊息,君主就失去了權位;臣子控制財產,君主就失去了恩德;臣子發號施令,君主就失去了控制;臣子能私自施人恩德,君主就喪失了英明;臣子能培植私黨,君主就失去了部下。這就是君主要獨自專權,不能讓臣子掌握權柄的原因。

君主的治國之術,以平靜而又謙讓為珍寶。不親自操勞事務而知道了臣子的笨拙與巧妙;不親自謀略思考而知道臣子辦事的吉凶與福禍。所以君主不必發表意見,應讓臣子很好地提出政見;不必規定事情的要求,而讓臣子做出更多的功效。臣子提出主張,君主握之以契,事情做了以後,君主握之以符,像用契符一樣對臣子加以驗證,考核言行是否相符,,作為賞罰的根據。所以臣子向君主陳述主張,君主要根據陳述而交給適當的任務,根據交給的任務責求應有的功效。取得的功效與交給的任務相符,完成的任務與陳述的主張相合,就給予獎賞;功效與任務不合,任務與主張相聲違,就予以懲罰。賢明君主的原則,不容許臣了陳述的主張與事實不符。所以賢明的君主施行獎賞的時候溫潤得像及時雨一樣,百姓都蒙受到他的恩澤;君主施行懲罰的時候,威嚴的就像雷霆地一樣,即使神聖之人也不逃避。所以賢明的君主不隨便給人獎賞,也不任意免除刑罰。隨便獎賞,群臣就會懈怠,免除刑罰,奸臣就會胡作非為。因此確實有功勞,即使是疏遠卑賤之人也一定要給予獎賞;如果確實有錯,即使是親近喜愛之人也一定要嚴懲。這樣一來,疏遠卑賤之人就不致於懈怠,親近喜愛之人就不敢驕橫了。

韓非法治方面的《有度》思想,是其帝王術的重要構成部分。

有度是指國家要有法度的意思,韓非著重闡述了法度治國的重要性,強調君主要依法辦事,才能治國。

國家沒有保持一貫強大的,也沒有一直處於虛弱的。執法的人堅決依法辦事,那么國家就強大,執法的人不能堅定依法辦事,那么國家就虛弱。在當今之世,有能夠杜絕謀取私利的歪門邪道而嚴格執法的君主,人民就會安居樂業,國家就會安定團結;有能夠去掉謀求私利之心而克已奉公守法的臣子,國家就會強盛,敵人就會虛弱。所以只要君主明察得失,又有法度控制,用來駕馭群臣,那么君主就不會被臣下的狡詐虛偽所欺騙;審察得失,用法度來衡量,用來聽取遠方的事情,那么君主就不會被天下輕重倒置的事情所欺騙。現在如果根據名聲推薦人才,那么群臣就會背離君主而在下結黨營私,朋比為奸;如果根據朋黨關係推舉官吏,那么群臣就會熱衷於結交拉攏,而不求按國法辦事。因此官吏沒有才能不稱職,國家就會混亂。根據虛假的名聲施行獎賞,根據別人的誹謗進行處罰,那些喜愛獎賞,厭惡處罰的人,就會放棄為公的行為,玩弄謀私的手段,結成朋黨緊密勾結起來互相干壞事。他們忘掉君主的利益而在外搞個人私交,以便利用他們的職權,進用他們的黨羽,那么他們的一級能為君主辦事的人就少了。他們結交廣、黨羽多,里里外外結成死黨即使他們有很大的罪過,為他們打掩護的人就多了。所以忠臣遭受危難而被處死,奸臣無功卻安穩得利。忠臣遭受危難被處死,不是因為他們有罪,那么忠良就會隱退;奸臣安穩得利不是因為他們有功,那么奸臣就會進用於朝廷了,這就是國家衰亡的根本原因。如果像這樣,群臣就會拋棄國法,重視行使個人的權勢,輕視國不鄧。他們多次到善於結黨營私的能人家中,一次也不到君主的朝廷;上百次考慮私人的利益,一次也不為君主的國家考慮。下屬官員的數目雖然多,但不是用來尊重國君的;各種官職雖然齊備,但不是用來擔當國家重任的。既然如此,那么君主雖有君主的名稱,而實際上只能依託於私家勢力。因此我說:亡國的朝廷無尊君治國之人。朝廷無尊君治國之人,不是說朝中的臣子減少了,。私家對敵力於互相增加更多的財富,卻不努力使國家富厚;大臣們致力於互相抬高地位,卻不努力尊重國君;小臣們用俸祿供養私友,不把自己的職位當回事。之所以成這種情況,是因為國君不按國法辦事,而聽任臣下隨便用事。為此,賢明的君主以法則來選擇人才,而不僅憑一己之好惡;以法度來衡量功勞大小,而不僅憑主觀臆斷。這樣有才能失才不致於被子埋沒,無能的人也無從掩飾,徒有虛名的人不一定能被僥倖地進用,蒙受非難的人不一定被冤枉遭到排斥。那么,國君對臣下的是非功罪都能清清楚楚,國家就容易治理,所以說,君主治國尊定以法度衡量一切就可以了。

韓非御術方面的七術和六微法,是其帝王術的操作要點。

韓非說:君主用來控制統御臣一的方法有七種,君主需要明察的隱秘情況有六種。所謂七術就是七種御下的方法:一是從各人方面參驗、觀察;二是必須懲罰以顯示君主的威嚴;三是對盡國效忠的人一定兌現獎賞;四是逐一聽取意見,督促他們行動;五是發出可疑的詔令,詭詐地驅使臣子;六是掌握了事實反而詢問臣子;七是故意說反話,做逆理的事情來刺探臣子,這七種方法是君主所需要使用的御製之術。所謂六微就是六種隱藏微妙的情況:一是君主把權勢供給臣下;二是君臣利益不同而臣下供用外力謀私;三是臣下假託類似的事矇騙君主;四是君臣利害關係彼此相反;五是等級名分上下混亂導致內部爭權奪利;六是敵國設謀按他們的意圖任免大臣。

七術

七術之一參觀。君主觀察言行與聽取意見不反覆參照驗證就無法了解真正情況聽信某一個就會被臣子蒙蔽。讓權力相當的雙方臣子參政為敵。

七術之二必罰。君主太仁慈,法制就建立不起來;君主威嚴不足,臣下就會侵犯君主。因此刑罰不堅決執行,法律命令就不能推行。

七術之三賞譽。賞賜和榮譽輕而又不兌現,臣子就不會為為君主盡力,賞賜和榮譽重而又守信用,臣子就會為君主賣命。(人人都見利之所在,無真正意義上的勇士和忠誠)

七術之四一聽。君主一一聽取意見,愚蠢和聰明就不會紛亂;善於督責臣子,臣子的優劣就不會混雜不清。此為兼聽則明,偏聽則暗道理。

七術之五詭使。君主多次召見人臣,久待身邊而不作用他們,別人會以為他接受了君主的特別旨意,奸邪的人就會像鹿受驚而逃走。派別人去查問其它的事情,臣下就不敢謀私利。

七術之六挾智。掌握了已經知道的事去問臣下,那么不知道的事也就知道了;深入地了解一件事,許多隱藏不明的事都會變得清楚明白。

七術之七倒言。用說倒話做反事來試探懷疑不決的事,奸邪的情況就可以了解到。

六微

六微之一權借。君主的權勢不能借給別人。君主失去一份權勢,臣下就把它作為百倍的權勢利用。所以臣下能憑藉君主的權勢,力量就強大;力量強大,朝廷內外就被他利用;朝廷內外被他利用,那么君主就會被他蒙蔽。

六微之二利異。君主和大臣的利益不同,所以大臣沒有誰忠誠,大臣的利益得到了,君主的利益卻丟失了。因此奸臣召敵國的軍隊除掉國內的對手,提出外交上的事來迷惑君主,如果能獲取私人的利益,就不顧及國家的禍患。

六微之三似類。臣下假託類似的事來蒙蔽君主,這就是君主的誅罰不當,大臣能夠謀取私利的原因。

六微之四有反。事情發生了,如果有益處,君主就應當主持它;如果有害處,一定要從反面來考察它。所以英明的君主考慮事情,對國家有害,就察言觀色看誰在其中得利,臣子受害就要考察他的對立面。

六微之五參疑。被人們爭奪的權勢地位,是禍亂和的根源,因此英明的君主對此十分慎重。

六微之六廢置。敵國努力追求的事,在於使人觀察錯亂辦事不當;君主不仔細考察,就會按敵國的意圖任免大臣。施用計謀的話就用廟攻。

韓非帝王術其它方面的觀點與內容。

――韓非認為,賢明的君主聽人說話,不能只讚賞說話人的口才,觀察一個人的行為,不能以他的迂闊為賢能,要善於聽取逆耳之言。

――懷著依賴別人的想法辦事就會責怪埋怨,抱著靠自己辦事的態度,那么事情就能成功。

――能得利的地方,百姓都歸向那裡,能揚名的事情,士人都為它犧牲生命。因此對不合法度的功勞卻給予賞賜,那么君主就不能從臣下那裡得利,對不合法度的名聲卻予以稱讚,士人就會互相鼓勵去追求名聲,名利就不能保留在君主手中。

――《詩經》說:君主不以身作則,百姓就不會相信。有了小信用,才可以建立大信用,所以英明的君主靠守信用積累聲望。賞賜不守信用,禁令就不能推行。

――原本要禁止的,反讓其得到好處,原本要讓其得利的,反而加以禁止,那樣即使是神人也行不通。稱讚應當叛罪的人,詆毀應當獎賞的人,即使是唐堯禹舜也不能治理好國家。造了門而不讓人進去,給予利而不使人進取,這是禍亂產生的原因。

――臣下的行為謙卑節儉,爵位就不足以表示獎賞,尊寵表彰沒有節度,臣下就會侵逼君主。

――公室地位下降,就忌諱講真話,謀私利的行為盛行,就很少有人為國立功。

――君主的權勢都不能教化的臣子,就把他除掉。

――君主是利與害的箭靶,要射這個靶的人總是很多,所以君主是眾人共同對付的目標。君主的好惡表現出來了,臣下就有了憑藉,君主就會被迷惑了,君主把臣下的言語講出去,那么奸臣不馗道,真正的有識之人就難以進言,這樣,君主就不英明了。

――法、術不能推行,是有原因的,概言之就是自己周邊有小人、有惡人。

――對獎賞、稱讚都不能勉勵他的人,處罰、毀謗都不能使他害怕的人,把獎賞、稱讚、處罰毀謗四種方法都加到身上也不能改變的人,就要除掉他。

――善於掌握權勢的人,應及早斷絕做壞事的萌芽。

――申不害說:君主表現出他的明察,臣下就會注意防備他;如果君主不表現出來,臣下就會感到迷惑他。君主的智慧表現出來,臣子就會美化他,君主的愚蠢表現出來,臣子就會蒙蔽他,君主表現出沒有追求,臣下就會窺測他,君主表現出沒有欲望,臣子就會引誘他。所以說:我的心思無法被人臣知道,只要用誠實的態度來對待我,就算是知道了我的心思。

――君臣共掌賞罰大權,法令就不能推行,因為恩澤與威勢分散了。

――國家的安定強大是由於按法制辦事獲得的,衰弱動亂是由於曲從私利而招致的,君主明白這們道理,應會公正地實施賞罰而不贊成對臣下講仁慈。爵位俸祿產生於建功,懲罰誅殺產生於犯罪,臣子明白了這個道理,就會盡力拚命立功而不講效忠君主個人。君主深刻理解不必講仁慈,臣子深刻理解不必講私忠,那么就可以稱王於天下了。

――明智的君主,借鑑外國的經驗,然而借鑑國外的事情不適當還是不能成功。

――君主,是堅守法度,責求臣下完成職責來建立功業的人。只聽說官吏混亂而仍有獨善其身的民眾,沒有聽說民眾作亂而仍有按法度治國的官吏,所以英明的君主重視治理官吏而不是把力量放在民眾。

――順應事理,不用勞累就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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