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最釗

韓最釗

男,生於1938年1月,漢族,大學文化,一級律師,中共黨員,重慶市涪陵區義和鎮五福村人。 1993年起任該所(後更名為重慶市學苑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現為重慶市坤源律師事務所特邀律師。 先後參加和組織過西德、日本、美國、英國等律師業、法學界、企業界的有關學者、專家、教授來華赴渝和到校到所訪問、講學、座談等。

西南政法大學退休教授

韓最釗 男,生於1938年1月,漢族,大學文化,一級律師,中共黨員,重慶市涪陵區義和鎮五福村人。1964年7月於西南政法學院政治系畢業後,分配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一師工作,1971年9月調四川涪陵縣第一國中任高中班政治教師,1973年1月調涪陵縣公安局任預審員,1979年12月調西南政法學院工作,先後任保衛處治安員、印刷廠廠長、教務處秘書、司法行政管理系86級年級主任,其間兼任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西南政法學院司管系86級、函授部94級兼職教師,主講《律師制度》《公證制度》課,1988年6月調任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副處級)、專職律師。1993年起任該所(後更名為重慶市學苑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現為重慶市坤源律師事務所特邀律師。

工作期間,曾先後被評為新疆建設兵團農一師勝利七團先進工作者;農一師教導大隊、農墾大學、農一師學習毛主席著作積極分子;重慶市公安局、四川省公安廳先進工作者等。 主要業績:先後發表和在有關學術研討會上交流的文章有《先強姦後通姦不應以強姦論處》、《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市的核心》、《鞏固地發展公職制律師事務所是律師業務發展的需要》、《公共關係的理論研討與實務工作應納入法制軌道》、《辯護律師應在檢察院起訴階段即參與訴訟活動》、《律師業務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應當並重》、《淺談我國律師的性質》等。在從事律師業務方面,擔任刑事、民事、經濟、行政、非訴訟等多業型的辯護和代理業務;在受聘的常年法律顧問工作中,能起到參與經營決策,進行風險預測,提出對策構想,採取補救措施的顧問作用。先後參加和組織過西德、日本、美國、英國等律師業、法學界、企業界的有關學者、專家、教授來華赴渝和到校到所訪問、講學、座談等。曾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常委會及江澤民總書記、朱鎔基總理、李鵬委員長、胡錦濤、李瑞環、李嵐清、尉健行七位政治局常委寄送《只有懲腐才能倡廉》和《應當名正言順地提出在共產黨領導下補資本主義經濟建設課》自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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