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春喜

韓春喜

韓春喜,男,原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公安局局長。2010年1月末,韓春喜因受賄被公訴至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

基本信息

人物事跡

2010年1月末,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韓春喜在2006年11月收受新塔礦業有限公司大股東張佩亮人民幣1萬元,在2007年春節前,又收受張佩亮人民幣3萬元。

房山檢方在偵查時了解到:在韓春喜負責新塔礦地區的塔礦派出所籌備組期間,其對該礦區進行執法檢查時,新塔礦業公司職工暴力抗法,並聚眾衝擊了籌備組的辦公場所。被告人韓春喜在聽取籌備組負責人程香民報告後,指示程香民以後不要再上山檢查,致使籌備組放棄了對該地區的管轄職責,導致新塔礦地區非法民爆物品監管失控,新塔礦業公司一直處於非法使用民爆物品進行違法生產狀態,礦產資源破壞嚴重。

經鑑定,非法開採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總量為489276.07噸,礦產資源破壞總價值人民幣1億多元元,並最終造成新塔礦尾礦庫潰壩事件的發生。尾礦庫潰壩事故淹沒面積約35.9公頃,共造成276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9619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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