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華教育改進社第一屆年會上,韋潤珊提出“地理混合編制”的議案,其理由和辦法是:
“1、以自然和人文之關係為中心,否則無靈魂。
2、以地勢、山川、氣候、生物、住民、宗教、政治、交通諸項為綱領,否則無系統。
3、以世界各處,屬於地文上或人文上之事實,分門別類,用資例證,否則無確證。地理一科,於人生最為切要。惟範圍廣泛,意興索然,故初學者難之。然苟能精選教材,教授合法,則又能引其濃厚之興味。但中學課程多至數十種,若非提綱挈要而講之,必至茫無頭緒矣。以極短之時間內,而欲舉古今中外繁瑣而連貫之,地理知識盡納於兒童腦海中,亦勢之所難能也。故於中學初年級課程,宜特辟混合地理一門。混合地理雲者,意謂同時合中國與外國之地文地理、人文地理,參互錯雜而講之,而以數學地理開其端。務期於短時間內,灌輸必要之地理知識。既讀混合地理,期地學之普通知識已具,將來專攻地學,不患無基礎;專攻其他科學,亦不至對於地理茫無所曉也。”(韋潤珊提議,竺可楨附議)
該主張被1923年6月刊布的《新學制課程標準綱要》採納,《綱要》指出:本科(地理學科)應注重人類生活的全體,所以中外地理的界域,首宜打破;因此採用混合編制,分不清地理課程體系,統叫地理。
【部分著作目錄】
1作戰與天時 《中興周刊》(武昌)第134期(1936年6月)
2蘇維埃俄國之地理 《地理雜誌》(南京)第1卷3期(1928年)
3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之地理 《地理雜誌》第2卷1期(1929年)
4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之地理 《地理雜誌》第2卷3期(1929年)
5 赴濟南參與中華教育改進社紀游 《史地學報》第二卷第一號
6 泰山紀游 《史地學報》第二卷第二號
7 曲阜紀游 《史地學報》第二卷第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