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伯理想組織體系的運作方式
韋伯理想組織體系一般運作方式表現如下:1.為了實現一個組織的目標,要把組織中的全部活動劃分為各種基本的作業,作為公務分配給組織中的各個成員。
2.各種公務和職位是按照職權的等級原則組織起來的,每一職位有明文想定的權利和義務,形成一個指揮系統或層次體系。
3.組織中人員的任用,完全根據職務上的要求,通過正式考試或教育訓練來實行。
4.管理人員有固定的薪金和明文規定的升遷制度,是一種“職業的”管理人員。
5.管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組織規定的規則和紀律,使之不受任何人的感憾因素的影響,保證在一切情況下都能貫徹執行。
6.組織中的各級官員必須完全以理性為指導,他們都沒有個人目標,沒有仇視、伯愛、憐憫、同情,然而卻有理性,儘管這種理性帶有機械性。
韋伯認為,凡具有上述6項特徵的組織,可使組織表現出高度的理性化,其成員的工作行為也能達到預期的效果,組織目標也能順利達成。
韋伯理想組織體系的理論要點
韋伯理想組織體系的理論要點是:(一)把實現總目標所需要的全部活動劃分為各種基本作業,並把這些作業分配組織中的各成員,每一個職位都有明確的職螢。由於有了有條不紊的分工,就可以在組織的每一環節上使用專家。
(二)各種職位按照等級原則組織起來,形成一個按階層排列的指揮體系。在這個體系中,每一個下級都要接受其上級的監督與控制,不僅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且要為自己所屬下級的決定和行動對上級負責。
(三)任用人員要根據職務上的要求公開考試選用,組織內的職務是採取委任的辦法而不是選舉產生。
(四)組織中人員之間的關係完全以理性推則為指導。
(五)明文規定管理人員的升遷制度和律繪製度。升遷和俸給以服務人員的年資和工作成績為標誰。工作人員升遷由上級決定,下級無選舉權。
(六)工作人員職責明確,相互之間的協作也明確規定,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組織規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對韋伯的這種理想組織理論,有的認為在精確性、穩定性、紀律性和可靠性方面優於其它組織體系。有的認為:這種組織體系過分重視了形式,忽視了組織成員之間非正式關係的影肉,重視成文的規章制度4缺乏彈性,從而使組織檀化。韋伯的這種組織體系理論,對後來管理學派有相當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