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2001-2013年,我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設了一支“品質好、素質高、業務精、作風正、樂於奉獻、執法嚴明、敢打硬仗、能打勝仗”的環保隊伍,在全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情況下,城鄉環境質量得到了進一步改善。通過多年全局幹部職工的共同努力,2002年以來曾經因為污染被稱為“五彩河”的伊洛河,出境水質常年穩定達標排放,成為鄭州市的一條“樣板河”。大氣環境質量顯著改善,2008年,市區空氣品質優良率比上年同期上升了9.5個百分點,達到了歷年來最好水平。
所獲獎項
2002年至今,連年榮獲鞏義市“公僕杯”金杯、銀杯,2007年4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評為環境保護先進集體,5月榮膺河南省級文明單位。2008年3月,被鄭州市評為職業道德建設“十佳”單位。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政策、規劃,起草全市環境保護地方性規章草案,制定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全市環境功能區劃,組織制定各類環境保護地方標準、基準和技術規範,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參與制定全市主體功能區劃。
二、負責全市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全市各級政府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擔落實國家和省政府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監督實施,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督查、督辦各鎮(街道、園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負責環境保護責任目標、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市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市政府委託對市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規定審批開發建設區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六、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七、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省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負責全市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實施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劃、標準,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執行國家、省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市環境監測網和全市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組織協調全市有關環境保護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務。
十一、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二、承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許可、審批、審核、核准等事項。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監察室、財務科、污管科、建管科、綜合生態科、法制科、總量科、技術科、汽尾科、信訪科、宣教科
人員信息
鞏義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趙壽濤
鞏義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愛華
鞏義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鎖成
鞏義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董元會
鞏義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忠誠
鞏義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任競選
鞏義市環境保護局黨組副書記:李要傑
鞏義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 瑞
鞏義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馬秋敏
鞏義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工會主席:宋卿
機構職能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組織擬定局機關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計生、機關後勤等工作;承擔全市環境保護責任目標管理工作;負責局重要事項督辦、政務值班、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等工作。
財務科
負責全市環保基本建設投資計畫、項目申報及專項經費申請工作;負責管理環保專項資金的使用計畫及預決算工作;監督全市排污費上繳和使用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管理和公務員考核、獎懲等工作。
法制科
指導、協調全市環境保護法制建設;負責環境保護行政處罰;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區域限批、掛牌督辦及環境違法企業列入“黑名單”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環境保護行政複議、應訴及行政賠償工作;組織環境保護普法工作;參與重大環境違法案件的調查與處理。
總量科
負責落實國家、省規定的減排目標任務;組織實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監督管理,審定全市重點排污行業和重點排污企業污染物排放指標;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組織制訂和實施污染減排計畫,督查、督辦、核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負責全市環境統計、排污權交易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
技術科
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類環境保護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編制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協調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引進;組織環境保護重大科技攻關和技術示範工程;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設施運營資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組織清潔生產審核工作;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宣教科
組織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日常及重大節日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新聞審核和發布工作;負責“綠色系列”創建工作。
信訪科
擬訂全市環境保護系統信訪規章制度,建立全市環境保護系統信訪管理網路;負責來訪人員接待、歸口管理來信來訪投訴渠道及分辦、催辦、反饋工作;負責“12369”環保熱線工作,負責全市污染舉報的接訴、批轉、現場調查處理、回復、上報等工作;負責市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有關環保信訪方面的督辦、查辦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與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有關的信訪案件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