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來源
“笑氣”我國並未將其列入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的管制目錄,只是作為普通的化學品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然而,由於笑氣具有一些獨特的作用,近年來,其風靡於酒吧、KTV等娛樂場所,並被一些吸毒人員當做了毒品的替代品。
2017年11月27日,浙江雲和警方在省公安廳禁毒總隊的指導下,終於在全國首開先河,將非法經營一萬多瓶笑氣的9名嫌疑人抓捕歸案,並對其中3人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審判結果
2018年4月4日,全國首例非法經營“笑氣”案在浙江省雲和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庭當庭宣判,被告人殷某某因非法經營“笑氣”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扣押在案的涉案物品予以沒收,違法所得繼續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案例意義
這個案例具有積極的標桿意義。一方面,社會上濫用笑氣的現象日益增多,而一些非法經營笑氣者,從中牟取暴利,已經涉嫌違法經營和擾亂社會秩序,必須採取有力措施嚴厲打擊;另一方面,各地執法機關完全可以參照浙江雲和警方的做法,以違法經營為執法依據,對違法經營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遏制違法經營和使用笑氣的擴散和蔓延。
一氧化二氮是醫用麻醉劑,有輕微麻醉作用,“笑氣”還常見於蛋糕店的奶油氣彈里。“笑氣”並不會讓人發笑,而是令人臉部肌肉失控,形成一個詭異的痴呆笑容,因此才被稱為“笑氣”。過量吸食笑氣會引發人體精神疾病,甚至造成死亡,危害極大。
2017年以來,杭州、寧波等地的醫院就接診過因吸食“笑氣”精神失常的病例和因長期吸食“笑氣”成癮,導致雙腿“癱瘓”,坐著輪椅到醫院治療的病例。
儘管“笑氣”的毒性堪比毒品,但管理卻呈現盲區。同國際上很多國家一樣,我國並沒有把“笑氣”列入麻醉藥品或精神藥品的管制目錄,只是將其作為普通的化學品列入了《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安監等部門負責對“笑氣”的生產、運輸、儲存等環節實施安全監管。對於買賣“笑氣”的行為,由於無法可依,各地只能使用行政手段或者地方性條例責令商家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