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罪

違反森林法的規定,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4條規定,犯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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