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永久性居民

非永久性居民是法律學上的專業術語,指有資格依照當地法律領取當地居民身份證,但沒有居留權的人。

有資格依照當地法律領取當地居民身份證,但沒有居留權的人。有遵守當地法律的義務,但不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非永久性居民
香港特別行政區非永久性居民的定義為:有資格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證,但沒有居留權的人。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簡稱香港居民,包括了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因此,香港非永久性居民也是香港居民。
澳門非永久性居民為:有資格依照澳門法律領取澳門居民身份證,但沒有居留權的人。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