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邊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組織實施。 (4)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抵制境外宗教敵對勢力的滲透。 (9)依法對已登記的天主教教堂,伊斯蘭教清真寺,佛、道教廟宇及教職人員進行年度檢查。
基本介紹
民族宗教事務局於2003年7月成立,隸屬靖邊縣民政局,2004年7月縣委根據陝編髮[2004]5號檔案和榆市編髮[2004]32號檔案精神及靖邊縣民族宗教事務的實際情況,將靖邊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由靖邊縣民政局隸屬改為靖邊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機構,編制7人,正科建制。配有科級領導6人,工作人員8人,下設張家畔鎮、東坑鎮、寧條梁鎮三個民族宗教事務所。2006年縣委、政府根據行政執法主體的建設撤銷了我局的7個事業編制,並下達了行政編制5人,2010年縣級部門機構改革當中我局改為掛牌機構靠掛民政局並撤銷了行政編制。2011年縣委、政府對我縣民族宗教現狀和行政執法主體建設4月份給我局下達行政編制3人。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組織實施。 (2)每年對我縣的四大教派教職人員及已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管理人員培訓1—2次,把我國的法律、法規和現行宗教政策一一進行貫徹,全面提高教職人員的自身素質和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推動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 (3)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 (4)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抵制境外宗教敵對勢力的滲透。 (5)配合有關部門打擊邪教組織,制止亂修亂建廟宇,依法關閉不符合登記的佛道教廟宇,杜絕一切非法的宗教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6)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促進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相合作。 (7)組織協調民族、宗教對外交流與合作。 (8)維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加強清真飲食業的管理,堅決杜絕非伊斯蘭民族生產經營“清真”食品,實行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和“清真”標誌的掛牌、年檢管理制度。 (9)依法對已登記的天主教教堂,伊斯蘭教清真寺,佛、道教廟宇及教職人員進行年度檢查。 (10)按期搞好天主教愛國會、佛教協會、道教協會、伊斯蘭教協會及已登記的各宗教活動場所、管委會成員的換屆工作。 (11)配合教育局搞好民族國小的建設,使少數民族學生按照民族習慣接受教育,提高少數民族人口素質。 (12)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