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水利局

(七)擬訂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全市各類水利資金的計畫、使用、管理及內部審計監督;負責水利國有資產監督和管理工作。 分管和聯繫單位(科室):局財務審計科、水政監察大隊、長江護岸管理處、水工程管理所。 羅平同志分管農村水利建設與管理、河道管理、全市水利工程規劃、機電排灌及水利科技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靖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泰委〔2010〕6號)和《中共靖江市委靖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靖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靖發〔2010〕20號),設立市水利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取消擬訂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三)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河道管理和保護工作;加強防汛防旱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水利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水利工作的發展思路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二)組織編制全市水利綜合規劃和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編制全市防洪、水域岸線利用、河口控制、江岸灘涂治理和開發的專項規劃,並負責監督實施;組織對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防洪論證評價工作。(三)負責防治水旱災害。組織、協助、監督、指揮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對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防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全市防汛防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雨洪資源利用的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組織水利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四)管理和保護全市水資源,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水利行業供水、排水工作,組織擬定全市水量分配和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含礦泉水、地熱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指導再生水等非水資源開發利用工作;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監督實施,監測江河和地下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指導全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組織論證和按規定報批飲用水源地設定;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負責入河排污口設定並參與水環境保護工作,發布水資源公報。(五)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負責全市節約用水工作,擬定節約用水規範性檔案和措施,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監督行業用水標準的實施;指導和推動全市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六)指導全市各類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市級骨幹河道及河口、江岸灘涂的治理與開發,負責市屬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七)擬訂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全市各類水利資金的計畫、使用、管理及內部審計監督;負責水利國有資產監督和管理工作。(八)組織實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設和質量監督。負責城市水利規劃、建設與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編制、審查重點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負責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的項目稽察工作;依法承擔水利行業安全生產責任。(九)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查處市級河道和規定許可權內長江涉水違法事件,協調、仲裁水事糾紛;負責長江河道采砂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牽頭負責其他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十)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節水灌溉、河道疏浚治理、農村飲水安全、機電排灌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十一)組織水利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指導水利信息化和全市水利行業對外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黨政辦公室

主要職能:協助局領導做好機關日常工作和綜合協調;負責市水利、防汛防旱等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黨委宣傳工作;負責文秘撰稿、檔案管理、新聞宣傳、公文處理、政務信息、史志保密、綜合治理及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管理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系統愛國衛生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並協助檢查考核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局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全局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協調群團組織工作;牽頭辦理人大、政協提案、議案和建議;催辦、查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

監察室

主要職能:負責全局幹部職工的廉潔自律教育;受理單位和個人對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行為的來信來訪;查處系統內的違紀案件;負責水利系統行風建設;負責局重大決策的監督檢查;承擔水利系統行業政策執行情況的監察檢查、水利工程建設監察檢查等工作。

組織人事科

主要職能:負責局機關和基層單位幹部和後備幹部的培養、考察、選拔等工作;負責全局人事調配、考核評比、勞動工資、職工教育培訓和技術職務評聘等人事方面的工作;負責基層組織建設、黨員教育及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和評比工作;負責水利行業勞動保護、職工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老幹部、老同志日常事務管理。

財務審計科

主要職能:負責全市水利系統財務會計和審計工作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各類水利資金的計畫、使用、管理和監督;負責全市水利行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水利經濟政策法規;按照《水利國有資產監管辦法》監督全市水利系統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按年度審計計畫對全市水利系統內各項財務活動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基層財會人員業務培訓。

工程管理科

主要職能:負責全市江、港、河的堤防、灘地、水域、岸線的綜合治理和開發利用以及其它重要水利工程(市管閘、穿堤涵等)的管理和保護;負責城區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和監督;對全市長江堤防和沿江涵閘的防洪安全進行行業管理,擬定全市防汛歲修和長江整治工程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利用現有水利工程調水沖污,改善城區河道水質;配合組織基層工程管理單位工人技術培訓;負責市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事務和工作職責。

農村水利科

主要職能:負責全市重大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規劃、計畫、申報、轉批、施工、驗收等相關工作;擬定全市農田水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指導全市農田水利建設;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負責指導年度重點農水工程的設計和施工;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專項資金中有關農田水利的項目管理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機電排灌設施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水利工程技術科研及推廣工作;配合組織基層水利站工程技術人員技術培訓。

行政服務科

主要職能: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水方面的法律、法規、條例,參與我市水行政管理規章制度及相關性檔案的制訂,負責普法宣傳工作;負責全市水資源的統一規劃、管理保護工作;負責實施全市節約用水、計畫用水及定額用水工作;制定水供求計畫和水量分配,並對計畫組織實施和監督;負責全市水資源的監測和調查評估,對水資源保護實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市的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監測江河的水質,審核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負責市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建設,辦理沿江企業占用長江岸線的初審上報等工作;負責全市鑿井、取水施工隊伍的資質管理和行業管理;承擔對違反水法規行為的依法裁定、行政處罰和行政複議,承辦水利部門行政訴訟,協調水事糾紛;負責指導管理水行政監察和執法工作,規範水政執法文書;負責水行政許可項目的申報、組織和實施工作。

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決定、調度命令,制定本市防汛預案、搶險方案、水源調度方案和工程控制運用計畫;組織防汛防旱工作檢查;掌握汛情、旱情、災情,並分析發展趨勢,提出水利工程調度方案;做好防汛防旱物資儲備、管理、調用和資金分配;協調、督促各部門(單位)做好分管的防汛工作,組織開展水旱災害統計評估,總結推廣防汛防旱工作經驗等。

直屬機構

水政監察大隊是市水利局實施水行政執法的專職隊伍,在市水利局和泰州市水政監察支隊的業務指導下履行水政監察及其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主要職能是:參與水法宣傳活動;負責全市水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維護正常水事秩序;負責全市水資源費等預算內規費及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費、工業用水水利工程水費的徵收和解繳工作;負責長江河道的采砂管理,打擊長江河道的非法采砂工作。
閘管所主要職能:貫徹執行上級相關工程管理、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工程設備的維修養護與安全運行;負責轄區內水利設施、水域及河道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轄區內水利工程的檢查、觀測工作及原始水文數據上報工作;執行上級調水指令,及時進行水環境調度和引清排污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的水行政執法工作,制止侵占、破壞或毀損水利工程等違法行為;做好船舶過閘費及堤岸護坡費的收繳工作;負責轄區內環境衛生及其他工作。
水利管理站主要職能:負責制定全鎮農田水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負責全鎮的水土保持和機電排澇設施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鎮的農田水利建設;負責全鎮鎮級河道的管護工作,建立健全河道管理及保潔長效機制;主管全鎮防汛防旱工作,負責鎮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全鎮農業水費徵收工作。
靖江市機電排灌中心主要職能:負責組織編制全市機電排灌工程中長期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掌握全市機電排灌工程的運行管理狀況;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機電排灌工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提供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及時了解和掌握旱情、雨情、水情,確保排灌工程效益得到應有發揮。
靖江市堤防管理所主要職能:依據國家水法律、法規和《靖江市長江堤防管護辦法》的規定,負責長江堤防的管理、維修和養護,保證堤防完好;制止破壞堤防安全的行為;及時上報和協助處理長江堤防水事違法案件;負責堤防白蟻防治工作;負責堤防護堤林木的更新採伐和堤防的綠化管理。

領導班子

劉放同志主持局黨委、局行政全面工作,側重人事、水利經濟、財務與審計及沿江開發服務工作。
朱建平同志分管黨務、機關管理、群團組織、老幹部工作,幫扶解困、計畫生育、信訪工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及改制企業黨務工作,協助劉放同志分管人事工作。分管和聯繫單位(科室):局辦公室、人事科、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
盛興燦同志分管水利經濟、規費徵收、水行政執法、安全生產工作,協助劉放同志分管水利經濟、財務與審計工作。分管和聯繫單位(科室):局財務審計科、水政監察大隊、長江護岸管理處、水工程管理所。
羅平同志分管農村水利建設與管理、河道管理、全市水利工程規劃、機電排灌及水利科技工作。分管和聯繫單位(科室):局農村水利科、河道管理處、各水利站。
劉坤同志分管防汛防旱、防洪工程建設與管理、水資源管理、工程質量監督,協助劉放同志分管沿江開發服務工作。分管和聯繫單位(科室):局工程管理科、行政服務科(含市行政服務中心水利視窗)、水資源管理科、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堤防管理所、局駐江陰-靖江園區辦事處。
陶明利同志分管紀檢、監察和行風建設工作,協助劉放同志分管華興水利建設有限公司工作。分管和聯繫單位(科室):局監察室、華興水利建設有限公司。
卞勇同志負責江河堤閘管理處工作。分管和聯繫單位:各閘管所、利水堤閘養護工程有限公司。
陳金富同志負責水政監察大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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