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江蘇省靖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編制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和論證城市規劃、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城鎮發展指標體系。(二)承擔規範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負責對工程建設、市政公用事業、園林綠化、住宅與房地產業、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等實施行業管理;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監察、執法工作。(三)承擔全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責任。組織編制和實施住房保障發展規劃與年度計畫;組織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並實施管理;組織擬訂全市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負責管理城鎮住房改革基金。

主要職責

(四)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負責擬訂房地產業發展和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直管公房、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房屋租賃、房產交易、房屋面積測繪、房產抵押、房地產評估與經紀、房屋安全鑑定、白蟻防治、物業、城市房屋徵收拆遷等管理工作;負責核發商品房預(銷)售、拆遷許可證;參與房地產價格備案工作;負責商品房銷售契約備案和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等企業資質管理;指導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工作;指導住宅產業化、房屋使用安全等工作;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五)承擔全市市政公用設施的管理責任。負責擬訂全市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和協調全市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管理經市政府授權的道路、橋樑、廣場、路燈、管網等市政公用設施;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運行安全、應急管理及抗災搶險等工作;負責供水、節水、排水、熱力和生活污水處理等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公用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燃氣行業的監督管理;參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負責園林城市、參與文明衛生城市和環保模範城市等創建工作。(六)承擔全市園林綠化、風景名勝區的管理責任。負責擬訂全市園林綠化、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和協調全市園林綠化、風景名勝區的建設;管理經市政府授權的城市公園、公共綠地、遊園等公共綠化設施;負責城市新、改擴建工程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認證和綠線、綠色圖章的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市區綠地系統規劃和古樹名木的保護與管理,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的生物多樣性、濕地資源保護工作;負責全市園林綠化設計、施工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組織申報園林式單位和園林式居住區。(七)承擔規範建設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建設市場的責任。負責擬訂全市建築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制定規範建築市場主體及中介服務機構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許可,牽頭組織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設計施工圖審核的監督管理;指導工程項目招投標及標後監管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監理契約備案管理;負責全市建築業、監理、勘察設計、招標代理機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等企業的資質管理;參與編制全市抗震防災規劃;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負責全市建築業統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8、對全市建築市場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建築業企業(含建築企業項目經理)、裝飾裝修企業、工程建設勘測設計單位、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招標代理機構、建築企業和混凝土構件生產實驗室的資質管理和市場準入管理;負責村鎮建設工匠從業資格管理;負責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管理、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管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訴處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程設施使用許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程設施使用許可、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的監督管理和抗震設防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事務工作;負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協助檢查督辦局重要政務和重點工作;負責局重要文稿起草、檔案審核和文電處理;負責機關政務公開、信息宣傳、電子政務建設工作;負責機關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安全保衛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職業教育與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建設工程系列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申報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本局規範性檔案的擬訂、審核和上報登記備案工作;負責本局依法行政、執法監督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事務工作;負責本局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負責本局社會矛盾排查、信訪調處及穩定工作。

總工程師辦公室

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的制定和論證工作;參與編制全市抗震防災規劃;牽頭或參與行業內專業性規劃編制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設計施工圖審核的監督管理;負責勘察設計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核工作;負責城市新、改擴建工程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認證和綠線和綠色圖章的管理工作;負責或參與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負責全市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及工業與民用建築抗震設計審查工作;牽頭組織重大工程項目的技術論證;參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備案;參與重點工程建設管理。

城市建設科

參與編制城市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指導、監督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風景名勝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遊樂園設計及施工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市政公用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和備案管理;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概算編制和決算審核;負責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應急管理及抗災搶險等工作;負責燃氣行業特許經營的監督管理;負責園林城市創建工作;指導城市古樹名木的保護與管理,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的生物多樣性、濕地資源保護工作;指導監督供水、節水、排水、熱力和生活污水處理等管理工作;參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文明衛生城市、環保模範城市等創建工作。

村鎮建設科

參與擬訂全市鎮村建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的綜合開發、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指導新型小城鎮、新農村建設和園林集鎮創建及農村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負責村鎮建設有關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村鎮建設補助經費計畫的編制和實施工作;負責全市村鎮建設的統計上報工作;指導農村居民建房通用設計圖推廣、套用;指導村鎮建築工匠從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村鎮建設檔案管理工作;指導村鎮建設新技術、新材料、新結構的推廣套用工作。

社區管理科

負責擬訂城市社區和農村集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社區的市容環衛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檢查和考核;負責社區創建衛生城市活動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指導、檢查、考核農村集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黨委辦公室 負責本局日常黨務工作,指導本局群團工作。監察室 負責本局行政監察工作。

建設工程管理科

擬訂全市建築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編制全市建設科技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建築工程施工許可和實施階段的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備案管理;負責建築工程契約的簽訂審查和備案管理;負責監理、招標代理、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等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建築業企業出入境資格(資質)核驗;負責建設市場誠信體系建設管理;負責建設行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建設科研項目鑑定申報管理和科技成果推廣利用工作;指導全市建築行業、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新型牆體材料推廣套用工作;指導工程造價定額管理;指導執業資格註冊管理;參與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和承發包的監督管理。

房地產業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市房地產市場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全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和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的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房地產業的行業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負責商品房預(銷)售許可,參與房地產價格備案;負責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拆遷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等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全市房地產業統計工作;指導、監督全市直管公房、房屋權屬、房產交易、房產測繪、房屋租賃、房地產評估與經紀、房產抵押、房屋安全鑑定、白蟻防治、城鎮房屋徵收拆遷、集體土地房屋徵收拆遷和物業管理工作;指導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指導、監督城鎮住房改革基金和住宅物業維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導全市住宅建設、住房制度改革、住宅產業化、房屋使用安全工作;組織推廣套用住宅新科技;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

市容管理科

負責擬訂城市容貌標準、城市市容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建築垃圾(工程渣土)處置管理;對臨時停車場(點)、機動車清洗站(點)、維修點、廢品收購點進行扎口管理;負責市級機關各部門、駐靖各單位履行和參與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協調、指導、督查、考核,組織實施全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檢查評比工作;負責對市區戶外廣告標誌設定登記、審批和管理;參與市區沿街門面裝飾改造、臨街店面和搭建非永久性建(構)築物等設施的審核和管理;負責對市區建築物和公共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的審批和管理;對市區臨時占道及其他公共場地擺攤經營的審批和管理;負責因建設等特殊需要,在城市主要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搭建非永久性構築物或其他設施及臨時堆放物料的審批和管理;督促市區沿街單位落實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

行政服務科

負責本局行政許可事項有關材料的視窗受理、初審、諮詢等工作;承擔有關許可事項的審批(審核上報)、發證工作;負責非行政許可、服務項目和登記項目、外地企業入境資格(資質)核驗、建築業企業資質核查、建設工程契約備案、竣工驗收備案的受理及相關費用的收取等工作。

財務科

負責擬訂本局財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局財務、資產管理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各項建設規費的徵收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建設資金管理辦法;負責系統財務報表及城建綜合資料統計和管理;會同物價部門管理建設系統的產品價格和收費標準;負責本行業外經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社區管理科

負責擬訂城市社區和農村集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社區的市容環衛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檢查和考核;負責社區創建衛生城市活動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指導、檢查、考核農村集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黨委辦公室 負責本局日常黨務工作,指導本局群團工作。監察室 負責本局行政監察工作。

領導班子

馬曉波(黨委書記、局長):主持黨委及行政全面工作。負責住建局、建工局計畫財務、組織人事、行政審批、開發區建設管理等工作。分管部門:行政服務科、財務科、住建局開發區分局、開發區建設管理所、江陰—靖江園區住建分局。
展秋霖(黨委副書記):協助馬曉波同志分管黨委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檔案管理、系統工會、團委、人武、計生、婦聯、扶貧、老幹部、電子政務等工作。分管部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城建檔案館。
徐彬(副局長):負責建築經濟、建築業管理、建設工程管理、建設科技、牆體材料革新與建築節能、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系統安全、經濟適用房建設、“四城同創”等工作。分管部門:建設工程管理科、建築業管理辦公室、質監站、安監站、造價管理處、牆改辦。
樊興華(副局長):負責房地產管理、村鎮建設、職業教育培訓、職稱等工作。分管部門:房地產業管理科、村鎮建設科、房改辦、房地產管理處、房屋產權產籍管理處、物業管理業管理處、教育培訓中心。
張興南(紀檢書記):負責紀檢、監察、機關作風建設等工作。分管部門:監察室。
鄒明(副局長):負責重點工程建設、舊城改造、燃氣管理、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房屋徵收等工作。分管部門:城市建設科(燃氣管理辦公室)、總工程師辦公室、房屋徵收辦公室、集體土地拆遷管理辦公室。
范薇(副局長):負責市政公用設施維護、園林綠化、行政執法、綜治、政法、信訪、平安創建等工作。分管部門:政策法規科、市政管理處、綠化管理處、人民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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