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縣委、縣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參與研究制訂全縣農村商品流通的方針、政策規定;研究制定全縣供銷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供銷社的改革和發展。2、按照縣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的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組織實施有關重要救災物資的調撥供應。
3、向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及供銷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所屬供銷社和企業的合法權益,協調與有關部門的關係。
4、指導全縣供銷社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和各項經營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
內設機構
1、秘書股:負責文電處理、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文書檔案管理及信訪工作;負責系統內精神文明建設、宣傳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黨建、調研、黨刊、通聯和新聞宣傳指導工作;負責縣社機關的文印打字及後勤管理等工作。2、財統審計股。
3、人事政工股。
4、業務儲保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