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青海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成立於2004年5月,是我院研究地方法學的專門機構。 該所主要研究與青海省地方法制建設有關的現實問題。 該所建立以來,將青海地方法制建設、青海世居少數民族法律素質、少數民族維權、生態環境法治建設和循環經濟立法等作為重點研究方向,先後發表多項優秀研究成果。

青海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成立於2004年5月,是我院研究地方法學的專門機構。現有科研人員3名,其中教授1人,副研究員2人。
該所主要研究與青海省地方法制建設有關的現實問題。主要研究方向:一是青海地方法制建設研究;二是青海世居少數民族公民的法律素質研究;三是西部少數民族地區環境與資源保護和開發的法律問題及循環經濟立法研究;四是青海世居少數民族民間法研究。
該所建立以來,將青海地方法制建設、青海世居少數民族法律素質、少數民族維權、生態環境法治建設和循環經濟立法等作為重點研究方向,先後發表多項優秀研究成果。截至2011年底共發表學術論文150餘篇,撰寫調研報告25篇,主持或參與國家級課題4項,主持或參與省級課題5項,主持完成有關部門委託課題20餘項。總成果量200餘萬字。主要科研成果有《青海世居少數民族公民法律素質調查與研究》(著作)、《改革開放三十年青海法治建設與思考》、《論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對三江源地區生態補償機制的法律探討》、《中國共產黨的執政理念與人權保障》、《青海省法律援助資源調配與整合研究》、《藏區維穩工作從應急狀態向常態建設轉變研究》、《樹立青海意識、打造青海品牌》、《改革開放三十年我國社會法立法的軌跡與啟示》、《青海農民工權益保障問題研究》、《青海社會穩定與就業法律問題研究》、《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礦產資源開發與利用的法治問題研究》、《柴達木循環經濟的立法構想》、《青海省社會保障法律制度建設研究》、《和諧視野下公民法律素質與西部民族地區法治化路徑研究》、《鄉村社會的傳統與現代:藏區民間宗教、文化習俗背景下的生態法》等。科研究成果中有5項獲省級優秀成果三等獎,2項成果獲部級優秀獎,6項成果分獲“西部法壇”二、三等獎,還有40餘項成果獲得其它各種獎項。有10餘項研究成果得到省部級領導的肯定性指示。
現任所長張立群,女,教授。大學本科、法學學士學位。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兼任青海省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青海省委政法委案件評查員、青海省法制講師團成員、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審判智庫專家、青海省社會科學界聯合委員會特邀研究員、青海省法學會第六屆理事會特邀研究員、青海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西寧政府立法諮詢員、西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青海三江源生態保護和建設工程專家庫專家、青海省氣象軟科學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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