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青海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是省政府辦公廳所屬的廳級單位。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編修各級地方志的有關方針、政策及規定,制定本省編修工作的政策規定。
(二)在省編委會的領導下,編制修志規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編修省志、專業志及省情叢書。
(三)負責對省級部門和各州(地)、市編修地方志工作進行督查、指導和協調,組織對省志和州地市志稿的審定驗收、出版、評獎以及讀志、用志活動。
(四)組織青海地方文獻和省情資料的收集、研究,搞好地方志信息的數位化、網路化建設,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信息資料服務;編輯出版青海年鑑。
(五)根據政府當前任務和長遠規劃,發揮優勢,組織重大課題的調研;制訂全省地方志編修人員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完成省政府和辦公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內設兩個職能處和青海年鑑社。工作職責分別是:
(一)綜合處
1、負責機關文秘、對外聯絡、接待、勞動人事、財務、後勤服務等工作。
2、組織全省修志人員培訓,對省志的出版進行質量監督和經費控制。
3、開展讀志用志活動,編髮青海地方志通訊。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業務指導處
1、負責草擬省志編纂工作規劃及實施方案,督促、檢查、指導省志各專業志編修工作,組織綜合志及省情叢書的編纂,搞好網路化建設,管理地情資料庫。
2、督促、檢查、指導、協調全省各州(地)、市地方志編修,並組織評審驗收。
3、指導全省各州(地)、市制訂地方志編纂工作方案。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青海年鑑社
1、負責青海年鑑稿件的審修、編輯、出版和青海省志、青海年鑑的發行、宣傳以及地方文化資料的開發和傳播。
2、經營打字、印務和廣告等業務。
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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