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儲備物資管理局

青海儲備物資管理局是管理國家在青海的儲備倉庫、儲備物資、儲備資金的行政單位,正廳級建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物資儲備局垂直領導,同時受省委省政府領導,主要職能是“服務國防建設,應對突發事件,參與巨觀調控,維護國家安全”。

單位簡介

青海儲備物資管理局是管理國家在青海的儲備倉庫、儲備物資、儲備資金的行政單位,正廳級建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物資儲備局垂直領導,同時受省委省政府領導,主要職能是“服務國防建設,應對突發事件,參與巨觀調控,維護國家安全”。

主要職責

1.負責提出本區域國家戰略物資儲備年度計畫、中長期計畫、倉庫建設計畫和事業發展計畫的建議;負責提出儲備物資輪換建議,按照國家物資儲備局指令組織實施;做好有關原材料市場及經濟發展信息的預測工作。
2.按照國家物資儲備局指令,負責組織實施戰略儲備物資和調節儲備物資的收儲、周轉、保管、出庫等工作。
3.按照國家物資儲備局指令,完成對國家或本區域發生的重大災害及突發性事件的物資保障工作。
4.根據市場需求和國家物資儲備局指令,支持國有大中型企業所需的生產所需的生產資料,支援地方發展經濟,並不斷提高儲備物資的經濟效益。
5.按照保質、保量、保全全、保急需的要求,負責督促、檢查、指導本區域內的國家戰略儲備物資和調節儲備物資管理工作,並對儲備物資專項資金使用進行管理。
6.負責管理本區域內國家物資儲備系統機關、事業、企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資金、基本建設、財務、人事、勞動工資、安全保衛等工作。
7.貫徹“以儲為主,多種經營”的方針,在完成國家物資儲備任務的前提下,積極組織本區域內儲備倉庫開展多種經營,提高經濟效益。
8.承辦國家物資儲備局交辦的工作。

組織機構

內設辦公室、物資管理處、財務處、倉庫管理與基本建設處、勞動人事處、保衛處、經營指導處、監察與審計處(紀檢組)、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人員管理處,機關服務中心等。
直屬青海儲備物資管理局五三五處(西寧市)、二五一處(樂都縣)、六七九處(樂都縣)等。

領導班子

青海儲備物資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孟慶山
青海儲備物資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吳英。
青海儲備物資管理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純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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