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通知
關於印發《青年志願者陽光助殘扶貧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殘聯、團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殘聯、團委,黑龍江墾區殘聯、團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和《貧困殘疾人脫貧攻堅行動計畫(2016—2020年)》,通過志願服務幫助農村貧困殘疾人加快脫貧進程,中國殘聯、共青團中央共同制定了《青年志願者陽光助殘扶貧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共青團中央
2017年6月30日
方案內容
青年志願者陽光助殘扶貧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和《貧困殘疾人脫貧攻堅行動計畫(2016—2020年)》,通過志願服務幫助農村貧困殘疾人加快脫貧進程,中國殘聯、共青團中央決定在農村地區進一步深化中國青年志願者助殘“陽光行動”,共同開展青年志願者陽光助殘扶貧行動。為做好有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十三五”期間,全國農村69.68萬名6—35歲建檔立卡持證貧困殘疾青少年及其家庭普遍得到志願服務。
二、主要措施
(一)做好結對幫扶工作。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發揮共青團和團員、青年的骨幹作用,堅持運用“結對幫扶”的模式,通過簽訂結對協定等方式,明確志願者與建檔立卡貧困殘疾青少年家庭的結對關係和服務內容,切實開展生產扶助、生活照料、健康諮詢、康復訓練、教育輔導、掃盲識字、文化閱讀、情感慰藉、心理疏導、法律維權、體育健身等服務。推動高校、企業、公益機構等參與結對服務。
(二)積極搭建志願助殘服務平台。充分運用已經建成的“溫馨家園”“陽光之家”“老年之家”、康復機構、農療站、扶貧基地等志願助殘服務平台,開展志願助殘服務。有條件的地區,要在已有平台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服務領域和內容,創新開發特色助殘服務。充分發揮農村社區在志願助殘服務中的重要作用,依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專業服務機構和社區殘協,加強農村志願助殘聯絡站建設。積極推動農村社區建立助殘志願服務組織。通過共建、命名、掛牌等方式,建設一批農村助殘志願服務陣地。
(三)深入推進“鄰里守望”志願助殘活動。發揚農村鄰里相親、守望相助傳統,開展“鄰里守望”志願助殘服務公益行動,從小事做起,從身邊做起,經常性組織貧困殘疾青少年家庭的鄰里,特別是團員、青年開展“為殘疾人辦件事”活動。幫助臥床的重度殘疾人洗澡、曬太陽、打掃衛生,提供親情陪伴;陪盲人就醫、購物;陪殘疾小夥伴一起上學,為殘疾學生作家教輔導;幫助殘疾青壯年文盲掃盲識字;為殘疾人送實用圖書,幫助實現一次小願望等。
(四)組織動員專業技術人員為農村貧困殘疾人提供專業志願服務。鼓勵、動員、組織各行各業專業技術人員深入農村,運用專業理念、知識和方法,為貧困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開展相關專業的助殘志願服務,如醫務工作者開展醫療、康復志願服務,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教育工作者提供送教上門等志願服務。充分發揮專業社會工作在擴大社區參與、促進社區融合、推動社區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勵通過項目招聘、購買服務等方式吸引社會工作人才,為農村貧困殘疾人提供心理疏導、社會融入等專業服務,提升貧困殘疾人家庭脫貧自信,大力推行社會工作者等專業技術人員幫帶志願者的服務方式,組織志願者在社會工作者等專業技術人員的帶領和指導下,開展有針對性的志願服務。
(五)完善制度建設。制定和完善志願助殘的招募註冊、服務記錄、權益維護、評估監督、表彰獎勵等制度和相關政策措施,不斷提升志願助殘工作的規範化、專業化水平。加強助殘志願者的招募、選拔和管理,組建一支規模適中、結構合理、相對穩定的志願者隊伍。注重發揮西部計畫志願者、大學生村官作用。制定合理的培訓規劃,加強志願者培訓,健全助殘志願者教育培訓制度,針對助殘服務特點,結合貧困殘疾人家庭的迫切需求,對志願者進行黨和國家脫貧攻堅大政方針及殘疾人精準脫貧政策措施、殘疾人工作業務知識、殘疾人生理和心理、助殘服務技巧和禮儀等相關政策、專業知識與技能的培訓,提升志願者的服務技能和服務水平。將志願者助殘扶貧的內容納入志願者助殘培訓教材。
(六)抓好青年志願者陽光助殘扶貧行動的社會宣傳和氛圍營造。樹立一批青年志願者陽光助殘扶貧行動中湧現出來的先進典型,通過主流媒體開展宣傳活動。通過中國殘聯網站和“中國青年志願者網”,利用中國殘聯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和中國青年志願者官方微博、微信加強宣傳。
(七)做好表彰獎勵。對開展青年志願者陽光助殘扶貧行動成績突出的基層殘聯、團委和志願服務團隊和優秀志願者納入志願者助殘表彰範圍。
三、保障條件
(一)爭取黨政支持。積極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關心和支持,將青年志願者陽光助殘扶貧行動納入當地誌願服務和脫貧攻堅工作大局,擺上重要位置。積極爭取文明辦、扶貧辦、教育、民政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支持。
(二)加強工作指導。加強殘聯與共青團組織的協作,通過統一規劃,分解目標,細化職責,落實好各項工作。建好助殘志願服務檔案,做到工作有記錄、服務質量有評價、服務記錄可查詢。逐步建立志願助殘工作檯賬。
(三)提供資金支持。爭取將青年志願者陽光助殘扶貧行動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用於項目、組織、隊伍等建設。推動將青年志願者陽光助殘扶貧行動列入政府購買服務管理目錄。加強與企業、金融機構、基金會的合作,爭取資金、項目支持。
四、督導檢查
(一)加強自查和抽查。縣級殘聯、團組織定期對青年志願者陽光助殘扶貧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自查,省、市相關部門每年組織對各縣服務情況進行抽查。
(二)開展檢查評估。中國殘聯、共青團中央在適當時間組織相關部門對青年志願者陽光助殘扶貧行動進行檢查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