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島農業大學心鈴協會基本介紹
心鈴協會成立於2005年10月22日,在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社團聯合會的關心和支持下,歷經五年時間,心協已經發展成為青島農業大學最大的社團之一,也是最優秀的社團之一,每年校級會員人數均近400人,會員遍及各個院系。心鈴協會有著光榮的歷史,2005——2008年度被評為校級十大“明星社團”,2009年被評為校級五大“精品社團”,2010年榮獲“山東省十佳心理社團”,得到了廣大師生的肯定與讚賞。協會在“助人、自助、互助”的思想的指導下努力提高大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為了突出鮮明的特色,協會在成立後開展了各種各樣別具特色的活動。如:心理健康宣傳周、宣傳月活動,開展朋輩心理諮詢,組織心理沙龍、心理影片賞析,發放心理危機干預手冊、心理健康知識宣傳冊等等。這些活動有效地提高了大學生的自我調節能力,有力地促進了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全面發展。
心鈴協會有著一套先進的管理系統,設有學院理事會、秘書處、學術與諮詢部、宣傳部、外聯部、手語部、心靈瑜伽部、人力資源部這八個部門。全體幹部隊伍是一個大家庭,大家相互尊重,相互關心,相互學習,在一屆又一屆幹部的的努力下,我們協會取得了輝煌的成績。
二、青島農業大學心鈴協會的原則與宗旨:
(1)協會原則:本著“學習、宣傳、研究”的原則,在“助人、自助、互助”中普及心理健康知識,促進自我成長和發展。
(2)協會宗旨:本著“呵護心靈,助人自助”的宗旨,在學校內外開展義務心理健康教育宣傳工作。
三、 會員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凡經大學生心鈴協會註冊並未被註銷的會員都是大學生心鈴協會會員)
註: 大學生心鈴協會會員人人平等。任何會員在會內享有協會規章制度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協會規章制度規定的義務。
1、會員有退會和請假的自由。
2、會員有申請參與社團日常事務的權利。
3、會員有對會內決定提出異議的權利。
4、會員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5、會員享有會內各項優惠待遇,並有接受加深教育的權利。
6、會員應熱愛社團,團結一心,自覺維護社團的正當權益。
7、會員有支持社團決定並積極參加社團活動的義務。
8、會員有為社團出謀劃策的權利和義務。
9 、會員有監督和檢舉其他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0 、會員因社團活動造成的個人支出可憑票據向會長申請報銷。
四、本協會的基本內容:
(1)組織會員學習研究心理學知識,對會員進行心理諮詢技能培訓,提高會員的心理知識深度及其運用能力;開展學術研討、學術交流、案例分析等活躍校園學術氛圍。
(2)通過板塊、網頁、廣播、報刊雜誌等媒介手段,舉行心理講座、心理劇表演、心理遊戲、心理電影等進行心理學知識的推廣與宣傳工作,豐富同學心理衛生知識,提高同學的心理健康水平,促進學校和諧的進步。
(3)舉辦各種心靈交流會、生活自由談,會員見面會,讓會員感受到家庭般的關愛真誠;舉行會員交流與溝通談心活動、會員遊玩放鬆活動
(4)面對全校學生,我們還舉行增強班級凝聚力,相親相愛的一家人等活動,同學心裡交流會,化妝舞會等,增進同學間的感情,豐富學生的大學生活。(5)積極解決會員所面對的各類困難,為會員提供一個良好輕鬆的學習生活環境。
(6)開展學生心理諮詢、心理測試、心理訪談、心理調研等服務,了解同學們的心理,傾聽他們的心聲,幫助解答困擾。
(7)愛心類公益服務活動
(8)其他各類活動
五、本協會各部門基本職能:
(一)會長
1.代表社團參加禮儀性活動和重大談判並批准和廢除同其他組織簽訂的重大協定;
2.管理社團除賬簿以外的所有書面資料;
3.代表社團管理社團財物;
4.有責任對本部會員進行專業知識培訓。
(二)理事會
1.定期召開會議,匯總活動方案。對確定方案進行修正,細化活動流程,明確活動過程中各部門的任務。
2.活動期間根據活動進程適時召開會議,對當前活動出現的問題進行商討。
4.活動結束後對活動中各部門的出現的問題進行總結。
5.定期召開會議,對協會發展進行商討規劃;學年中根據不同階段的需要明確現階段的首要任務及發展方向。
6.有效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凝聚協會整體力量,保證活動高效有序的進行。
(三)秘書處
1.組織好每次會議與培訓,做好會議到勤率的記錄工作,並對會議培訓事項做好記錄。
2.責任到人,做到現場跟蹤記錄每次活動,做好每次活動的總結(可多採訪幾名培訓參與者或組織負責人),客觀真實的反應活動效果並做出評價。並將表現突出者記錄在案。總結於活動結束五日內交於部長。
3.活動期間保持與活動負責人的密切聯繫,及時做好相關的活動申請書和活動方案並存檔。
4.負責管理協會的信箱,定期將信箱的郵件信息收集整合,及時匯報給部長處理備案。
5.負責定期更新校區域網路心協頁面的內容,豐富發布的信息,展現心協的活動動向和活動成果。
6.積極參與到日常的培訓和活動當中去,抓住機會用於展示鍛鍊自己。
(四)宣傳部
1.創新宣傳形式,留意和學習“他方”的宣傳方式和效果,互相學習。
2.定期通過宣傳欄、宣傳板、宣傳單等形式對協會的宗旨、目標、口號、培訓特色、近期活動安排、活動事項等做準確、新穎的宣傳。
3.活動期間保持與活動負責人的密切聯繫,全程跟蹤活動進程,並對活動前、中、後期的各項宣傳事宜作好及時的宣傳工作,並以儘可能大的擴大活動影響範圍為最終活動目標。
4.活動結束後多與活動組織者和參與者交流,認真總結此次活動宣傳工作的優點與不足。總結於活動結束5日內交於部長。
5.積極參與到協會的日常培訓和活動中去,抓住機會用於展示和鍛鍊自己。
(五)外聯部
1.負責協會每次活動的贊助事項,以及與其他協會和其他學校的聯繫工作
1.與活動組織者和宣傳部工作人員保持密切聯繫,並制定出針對商家的宣傳策略,並根據活動宣傳影響力制定。
2.與宣傳部配合,對宣傳策略進行列印排版,並列印精美,複印多份。
3.去與商家進行聯繫時必須持宣傳策略(並夾於資料夾中)。
4.在正式與商家進行商談的過程前,大體列出要談商家的店名草表,共同研究出其需求,並據日常所學和相關資料共同制定出談話突破點和應對措施。
5.商談過程中自信但不傲慢,謙順但不謙卑,勇敢但不魯莽。時刻保持微笑,遭拒後勿忘道謝,並不氣餒,總結得失後樂觀邁向下一步。
6.活動結束後,對外聯工作進行總結,並將自己的心得融入到下次的培訓工作中去。總結於活動結束三日內發於會長信箱。
7.積極參與到協會活動當中去,抓住機會用於展示鍛鍊自己。
(六) 手語部和心靈瑜伽部
1.負責大型手語操和瑜伽的指導與教學
(七) 學術諮詢部
1.負責心協會刊,學習掌握基本心理學知識。
2.負責心協的講座和電影展播,在學術性的活動上代表心協
3.負責協會每期活動的指導
(八)人力資源部
1.制定會員和骨幹的檔案內容、記錄方法、更新日期(以能確認反映會員和骨幹有價值型參考資料為準)。在會員和骨幹填寫後對資料檔案進行整理、存檔。
2.負責活動場地的布置與清理工作,維持秩序。
3.負責每次會議的人員考勤工作
六,骨幹管理培訓制度
各部門部(處)長及副部(處)長要定期對本部門的幹事進行相應的培訓,對總結進行認真審閱及評估,儘可能全面的指出每次活動本部人員存在的優缺點,爭取在下次活動時能揚長避短。
七,換屆選舉
協會會長、副會長行使職權到下屆會長、副會長就職為止;協會會長、副會長每學年末換屆一次,可連任。
八,章程的修改程式
1《大學生心鈴協會章程》是心鈴協會的基本原則,就心鈴協會的性質、宗旨、精神、方針及運作方式等作了基本規定和基本闡述,是心鈴協會各項工作開展的基本依據。
2 對本章程的修改須在幹部例會中有過半的成員通過,經會員大會表決過半同意後修改方可生效。經社團聯合會提議或全體成員1/2以上提出修改章程的提議,則由會長召集全體大會討論修改確定並上報社聯會備案(2/3以上人員出席有效)
3 本章程由青島農業大學大學生心鈴協會制定並負責解釋,本章程有關細則,詳見相關條例。
二 行為基本標準及獎懲辦法
1 故意阻礙協會發展、破壞協會團結的會員,註銷其會員資格。
2 故意損害協會利益(包括名譽、財產、人員等)的會員,註銷其會員資格。
3 不經批准舉辦內部活動或從事其他活動的會員,註銷其會員資格。活動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承擔,社團一律不予負責。
4 不經批准而以社團名義與外部組織或個人談判或簽訂協定的會員,註銷其會員資格。談判結果和所簽協定概不生效,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承擔,社團一律不予負責。
第二十三條 無故不服從上級指示的會員,註銷其會員資格。
九,本社團經費來源及規定
來源
(1) 會費;
(2) 上級部門撥發的活動經費;
(3) 在核准的活動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4) 其他合法收入。
規定
1 本社團按照院團委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2本社團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3 本社團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4本社團具有專門的財務人員。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5 本社團資產管理必須執行青島農業大學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各級指導單位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專項資金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團委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會員公布。
6 本社團換屆或更換社團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團委組織的財務審計。
7 本社團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十 請假制度
1 建立請假記錄(內容至少包括當次活動名稱、請假人姓名、請假原因和記錄人等)。
2 會員只能向上級會員或活動負責人請假,接受請假者必須至少在活動時將請假記錄匯總給活動負責人。
3 請假原因不實者註銷其會員資格。
4 每學期末匯總所有請假記錄,因非上課原因請假次數占本學期指定參加活動次數大於等於50%的會員,註銷其會員資格。
5 得到規範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的指定會員未請假而不參加社團活動者,註銷其會員資格。
十一 學生社團的終止程式
1 本社團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社團執行機構提出終止動議。
2 本社團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指導單位審查同意。
3 本社團終止前,須在院團委組織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4 本社團經院團委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5本社團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團委的監督下,按照青島農業大學的有關規定處理。